关于公布2022年度宁波市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名单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5-04 13:49 浏览次数:
字号:

甬建发〔2022〕42号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22〕39号)要求,经研究,确定奉化区大堰镇大堰村等3个村庄为2022年度宁波市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单位,现予以公布如下:

奉化区:大堰镇大堰村;

余姚市:大岚镇柿林村;

宁海县:力洋镇力洋村。

列入单位要坚持保护传统风貌与改善人居环境并重,遵循保护、修复、更新相结合的理念,重点围绕传统建筑修复、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与修复、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环境改善等核心要素,做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设计。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撬动作用,多渠道筹集保护发展资金,全力推进保护项目的实施。力争通过2-3年建设,使得山水、田园、坡岸等村落环境得到较好的修复治理,传统风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古桥、古树、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得到保护修复,村庄入口等重要公共空间节点风貌得到提升,村落空间形态、街巷等脉络肌理得到有效延续,垃圾、污水、电力、消防等设施功能得到完善提升。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工作的监督指导,2022年10月底前须全面启动项目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内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我局村镇建设处,首次报送时间为5月25日前,报送内容为5月份进度。

联系人:罗双双,联系电话:89187254。


附件:宁波市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建设项目进度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日

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