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6-02 15: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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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交通基建方面

夯实“建设一盘棋”全域统筹格局,健全“行业主管、属地落实”城建管理模式,深化“一项目一方案”清单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城建项目驶入“快车道”。全年实施市本级城建项目53个、完成投资84.4亿元,城建基础设施对城市发展的基础支撑力和引导驱动力更加强劲。双快交通闭环成网。环城南路西延(薛家路-望童路)、世纪大道快速路跨北外环段、余慈胜陆高架建成通车,鄞州大道(机场路-鄞横线)快速路开工建设,鄞州大道-福庆路快速路(东钱湖段)一期、西洪大桥及接线工程扎实推进,新增快速路22公里,总里程已达129公里。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全面启动,7号线、8号线站点先行开工,全省首条全自动驾驶线路5号线一期开通运营,总运营里程已达183公里。干支路网持续完善。建成新典桥主体结构并实现全桥贯通。新增学院路二期、香雪路等主次干道60余公里,贯通庆元大道、桑田北路(曙光北路-江南路)等12条“断头路”,市区干支路网体系更加细密。完成兴宁路等道路综合整治,新增配建停车位28092个、公共停车位3952个,停车难问题进一步缓解。地下管网稳步延伸。启动“净空”行动,推动市区电力、通信等架空线路下地入廊,姚江新区综合管廊(广元大道)主体结构基本建成,鄞州大道-福庆路综合管廊全面开工,世纪大道综合管廊(东明路-逸夫路)实现盾构区间施工。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01.1公里,建成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2号主干管工程,新增雨水管86.5公里,雨水提标改造90.1公里,新建(改造)污水管195公里。

(二)城乡风貌方面

精心雕琢人居环境。姚江南岸(青林渡路—环城北路)、奉化江东岸(长丰桥—芝兰桥)滨江休闲带开工建设,文创港核心区滨江水岸工程扎实推进,“三江六岸”高品质滨江休闲空间持续扩容提质。入选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国家城市体检样板城市,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新潮塘九年一贯制学校、长兴路3#地块等8个海绵示范性项目顺利完工,新增海绵城市面积35平方公里,累计已达150平方公里。完成绿道建设规划编制,建成新典路以南(奉化江)滨江绿道等67条、260公里绿道,总里程超过1700公里,全市域“沿山、沿江、沿湖、沿海”的绿道格局初步成形。整治提升城乡风貌。全面融入“精特亮”工程,启动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完成镇海蛟川、奉化溪口东、溪口西等12个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整治,城市门户焕然一新。镇海科创策源、明山剡水风景带等首批22个风貌样板区创建全面铺开,致力打造省级城市(县域)风貌“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全域创建美丽城镇。覆盖全市域106个乡镇(街道)的875个美丽城镇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完成年度投资475亿元,象山县、江北区和海曙区获评优秀县(市、区),13个乡镇(街道)获评省级样板。累计启动建设农房改建示范村107个、完成农房新建改造1065万平方米、惠及6.8万户。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安居示范村”创建,并成功创建615个村,完成率达153%。启动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新建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72个,完成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设施标准化运维1326个,完成195公里镇级污水管网建设。提前完成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共排查建档134万户,危房安全鉴定6.7万户、治理改造323户,鉴定率和治理改造完成率均达100%。

(三)住房福祉方面

住房保障持续扩面。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入选省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家住房租赁市场试点,拨付奖补资金10.2亿元,累计筹集租赁住房12.6万套(间),总量居第二批试点城市首位。其中2.3万套(间)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致力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并在全省率先将符合条件一线环卫工人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全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在保2.8万户,租赁补贴在保2.5万户,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21.8%。研究出台《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成功出让全省首宗7.4公顷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在全市33个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人才安居专用房,总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选定房源1715套。老旧小区加快改造。全年实施改造项目239个,完成改造113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3万户,完成投资24.9亿元。四项机制入选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机制清单,文昌花园项目入选住建部“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联系点,文昌花园、东海小区、东裕小区3个改造项目入选住建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纪实。未来社区提挡超车。前三批省级项目全力全速推进,35个项目入选第四批创建名单,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前四批共49个项目,占全省总量17.4%,其中新建类19个、旧改类30个。鄞州和丰、镇海湖滨未来社区建成并投入运营。

(四)行业发展方面

房产市场健康平稳。紧扣“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075.6亿元,同比增长14.1%;销售商品房1606.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6%;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涨幅3.3%,在全国21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6位。物业管理规范有序。打造17个物业党建示范点,建立753个业委会党组织,物业企业和项目部党组织和工作覆盖率达40%,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完成修订,物业服务达标创优提质三年行动全面启动,59个“洁美小区”和146个特色物业服务项目部脱颖而出,物业管理常态化检查和物业服务“红黑榜”制度深入推进。建筑行业加速转型。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299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省内建筑业产值2590.9亿元,同比增长11.4%。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729.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8%;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6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4%,我市连续六年获省新型建筑工业化考核优秀称号,鄞州区荣获全省第二批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质安监管攻坚破难。全国首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保险+服务+科技”模式,淘汰(注销)老旧、问题建筑起重机械近3000台。全省率先系统推进新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体系建设,省级安全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创出数量全省第二、创出率全省第一,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前两年平均数分别下降57.9%、52.4%,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绿色理念落实落地。新建城镇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覆盖率达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85%,其中建筑垃圾再生建材利用1390.8万吨,总量全省领先。新增民用建筑屋顶光伏装机容量1.7万千峰瓦、同比增长17.9%。“高压气溶胶排水固结”“现状建筑顶推平移”“辐射制冷超材料”等低碳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应用。

(五)干部队伍方面

党建引领有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累计为民办实事300余件。健全机关党建责任落实体系,构建党建和行业一体化推进机制,“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品牌房产机构”党建联盟等行业党建品牌进一步深化。狠抓中央和省委巡视“七张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深入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攻坚破难有担当。广大住建干部面对“烟花”“灿度”等超强台风,栉风沐雨冲一线,守土尽责勇担当,确保了住建领域“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面对镇海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义无反顾奔赴疫区,夜以继日建成1689套板房及配套设施,展现了住建铁军硬核担当。17名住建干部奔赴重大项目、重大区块、重要任务挂职锻炼,在攻坚一线锤炼业务本领和优良作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住建服务有温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实现施工许可阶段审批“1个环节、2个工作日、3个材料”,办理时间缩短20个工作日。创建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示范窗口服务,推广“无证明”办理租房提取,服务网点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数字住建”扎实推进,创新推出“二手房源挂牌码上办”“房屋自主交易一站式指引”等特色应用,并将在册危房全部纳入危房数字化监管;在全国率先推出“甬砼码”应用场景,实现了预拌混凝土产业全闭环管理和全过程追溯,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推进住房保障。深入推进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试点,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空间布局,落实供地指标,提速项目建设。全年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28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建3.5万套(间)。推动公租房提质扩面,调整完善公租房政策,确保符合条件家庭“应保尽保”。全年发放租赁补贴1.6万户以上,启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在全省率先启动可建住宅1500套、建筑面积16.2万平米的应家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开发,并通过整合保障房区块在建学校、邻里中心等,统筹打造“住房保障未来社区”样板。

(二)稳定住房市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深化“一城一策”试点,紧扣“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扎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监测分析预判,做好调控政策储备,引导市场预期,保障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强化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建立房地产市场主体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探索实施市场主体“白名单”制度,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强化风险项目处置力度,加快项目建设交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三)加快住房更新。全力创建未来社区省(市)级样板,提速前四批49个覆盖21万户的省级项目前期征迁、土地出让和开工建设步伐,尽快出台未来社区建设奖补政策,完成鄞州划船、白鹤社区征迁,全面开工30个省级未来社区项目,完成鄞州和丰、镇海湖滨、前湾海智社区等20个以上项目创建验收,惠及居民8万户,完成投资35.4亿元,推动未来社区逐步成为城乡现代化建设的普遍形态和普适要求。全力冲刺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改造项目100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33亿元、惠及10万户,实现2000年底前建成的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应改尽改”。强化房屋安全管理,完成宁波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和1000个农村“安居示范村”创建,持续推进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危房改造动态清零,建立日常监管和维修维护长效机制。

(四)统筹住房安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房屋征收安置机制改革,统筹抓好回迁安置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强化计划统筹,按照征迁与安置并重要求,同步谋划安置房建设与房屋征收,从源头上增强匹配度,保障及时回迁。强化机构统筹,理顺各地安置房管理机制,明确各地安置房牵头管理机构,实现安置房县级层面统一管理,确保6101户未安置户及早完成回迁,1.47万套新开工安置房加快建设。强化平台统筹,建立全市安置房信息化平台,实现计划、建设、交付、余房处置等环节实时动态监管,切实提升回迁安置全流程闭环管理能力。

(五)双快交通建设。持续巩固“全域统筹”和“集中力量办大事”工作成果,修订《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城建项目管理办法》,制订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政策,推进城建投融资模式创新,全力争取专项债,推动项目“加速度”,千方百计“扩投资”,力争完成市本级城建项目投资127亿元,同比增长33.5%。围绕“都市融合、滨海湾区、拥江发展、空铁枢纽”四大战略,续建环城南路西延、中横线等5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环城南路东延—梅山、鄞州大道—福庆路(诚信路段)、世纪大道(永乐路—沙河互通)快速路,同步启动富春江路快速化提升,建成环城南路西延二期、西洪大桥及接线、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等快速路,新增里程13.1公里,快速路总里程达到142公里。把前期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按照“适度超前”总基调,启动中心城区至余慈前湾新区快速通道建设,谋划南湾片区快速连接体系。大力推进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全面启动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建设,建成投用2号线二期后通段。加快城际铁路建设,力争慈溪线先行点开工建设,象山线具备全面开工条件。统筹推进“净空”工程,发力地下管廊建设,加快廊道联线成网、地下空间多元复合,新开工建设通途西路综合管廊等28.4公里,建成世纪大道综合管廊(东明路-逸夫路),续建姚江一期、鄞州大道-福庆路综合管廊,力争完成投资16.3亿元。

(六)提升城乡风貌。紧扣“城乡品质变革”新要求和“大美宁波”建设新图景,加速城乡有机更新,推进城乡风貌提升。完成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划定更新重点单元,探索建立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配套政策体系和可持续实施模式,深入推进国家城市更新试点,整体提升甬江两岸、姚江两岸、老外滩等片区风貌品质,加快天一东渡路街区等30个更新试点项目推进步伐。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为牵引,启动城乡接合部整治改造试点,致力改善区域人居环境,释放城市发展空间。深入实施“蓝绿廊道”工程,以姚江南岸、甬江北岸及西塘河、甬新河为重点,建设滨水空间项目12个;实施公园绿地项目11个、75.1公顷,建成儿童公园等9个项目、53.4公顷;建成城乡绿道140公里以上,实现576公里省级绿道主线基本贯通。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增海绵城市建设面积28.5平方公里以上,力争新增6%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统筹区域联结廊道和城市门户整治,融入“精品线路”“特色街区”“亮点工程”建设,系统打造南部创意魅力区、慈城老城等首批22个城市(县域)风貌样板区,同步实施364个基础设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完成54个高速出入口整治,创建3个以上省级“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市(县域)风貌样板区,探索形成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的“宁波路径”。

(七)打造美丽城镇。紧扣乡村振兴战略,聚力城乡融合发展,指导全市106个乡镇完成三年建设任务,确保所有乡镇符合美丽城镇达标要求,累计创建省级样板40个以上(今年12个),推动“十个一”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形成规模效应,全市域乡镇“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建设目标基本达成,“美丽城镇”成为宁波城乡融合发展的又一张“金名片”。以“农房改建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浙东民居样板村”创建为载体,加快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试点落地,累计建设农房改建示范村100个以上,完成农房新建改造达到10万户、1200万平方米以上。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新建改造农污处理设施304个以上,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1713个,行政村治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完成镇级污水管网建设110公里,力争早日实现城乡风貌“美美与共”新愿景。

(八)强化物业管理。探索建立党建引领住宅小区治理新模式,构建小区党组织统领的业委会、物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建共治新格局。推行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联审联查”机制,社区党委、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委会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成立物业行业党委,提高物业从业人员党员比例,力争全市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和项目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创新物业行业监管模式,构建“市级抽查、区级普查、物业自查”三级监管体系,开展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实现物业在管项目动态监管全覆盖。完善物业信用综合评价机制,综合运用红黑榜、满意度评价、物业综合测评等,推动物业企业规范履职,实现物业服务“优质优价、质价相符”。建立与服务水平挂钩的物业收费动态调价机制,综合运用“提价奖补”等举措补齐治理短板。

(九)提振建筑行业。出台新一轮建筑业改革发展专项扶助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展EPC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加快实现全产业链多元发展,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发展核心竞争力。以BIM技术、区块链技术等为支撑,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深化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为浙江争创“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打造更多示范样板。全年新开工装配式面积占比保持在35%以上,新开工装配式钢结构占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25%以上。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集成改革,重塑项目验收、管理与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完善工程造价计价体系和要素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全力破解“结算难”。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和BIM审图模式,全面实施新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在线变更,着力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十)固牢质安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有效化解住宅全装修、渗漏水等质量通病问题。迭代升级建设工程风险普查系统,打造工程在线视频、起重机械数字监管平台“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宁波样板。实施建筑工程“甬保安”责任保险,推动安全监管机制改革创新,全力破解监督资源紧缺、监管能力短板问题,有效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为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确保地方建材高质量稳定供应,全面落实预拌混凝土质量闭环监管措施,加快建成高质量机制砂和净化天然砂共同支撑的建设用砂保障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从源头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打造数字建设。全面建成“数字住建”指挥中心,加快“甬上工程、甬有安居、甬尚建安”三大板块集成应用,尽快形成一批数字化改革成果,基本实现住建领域系统化、全场景数字应用呈现。“甬上工程”板块要以“甬砼码”升级成“浙建管”为契机,探索预拌混凝土、装配式部品部件“未来工厂”数字化生产模式,并向建设用砂行业延伸覆盖;在鄞州大道快速路项目开展“甬建码”试点,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制度重塑和流程再造,打造“透明工程”“阳光建设”。“甬有安居”板块要初步建成“甬易居”“甬易租”“甬易管”“甬易贷”集成场景,试点启动“甬易居”场景应用,实现保障房建设分配等全过程透明监管。“甬尚建安”板块要大力推进“数字工地”改革,重塑城建项目监管制度,开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着力破解工地疫情防控、工程进度跟踪、质量安全管理等痛点堵点,确保年内“数字工地”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十二)倡导绿色低碳。大力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出台建筑领域碳达峰考核办法,建成建筑领域碳平台,完成《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试点推进绿色建筑“金融+”改革,全面加快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步伐。扎实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全年确保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90%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75%以上;开工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不少于36个、超低能耗建筑不少于13万平方米、屋顶光伏装机容量不少于12万KWp;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31万平方米以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超过12万平方米。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动出台《宁波市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绿色建材基本标准》。

(十三)锻造住建铁军。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充分用好“学习强国”和“甬习云课堂”等载体,通过学习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扎实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模范党支部”创建,努力打造“一领域一特色、一单位一亮点”创新发展矩阵,探索开展全域党建,实现融合共建,持续深化“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创建,精心打造“红色调解驿站”、红色工地讲师团等特色品牌。扎实推进“五强”领导班子建设,实施年轻干部储备工程,抓好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深入推进清廉住建建设,把“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实效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镜子”,深化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好市委巡察准备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