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度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除障保安”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6-09 17:06 浏览次数:
字号:

甬建发〔2022〕60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总工会,市建设安质总站、建筑市场总站,市建筑业协会、市政行业协会、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除险保安”专项行动,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提升建筑起重机械从业人员安全素养,营造“学习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度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除障保安”安全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二、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总工会主办,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宁波市建筑业协会承办,宁波市建筑业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协办。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金伟平

副主任:沈  浩、宋  雁

成  员:徐  峰、张  楠、蔡慧静、孙  列、张红义、钱宏春、郑修军。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孙  列

副主任:钱宏春、郑修军

成  员:闻  婧、金祖斌、张楚铭、叶向军、周永松、周建峰、袁  斌、游丽佳、易  奕、白雪松、王君国、徐忠平、崔晓天、王  琼。

(三)组织保障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下设宣传报道组、技术专家组、裁判组、后勤保障组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做好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三、竞赛类别

市级一类竞赛。

四、竞赛工种

起重机械检测、安装、风控检查、施工安全管理及监理安全管理人员。

五、竞赛时间

2022年6月16日(全天)。

六、竞赛地点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前殷停车场工程项目部(地址:鄞州区金达路与潘火路路口向东一公里)。

七、竞赛项目

(一)安全业务知识考核;

(二)实操技能考核。

八、竞赛内容

(一)安全业务知识考核

竞赛内容:总承包、监理企业代表队参加安全业务知识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建筑起重机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相关政策文件,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

评分标准:题目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和简答题,总分100分。个人成绩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综合排名,小组成员平均分作为团队最终考核成绩。

(二)实操技能考核

竞赛内容:检测、风控、安装维保企业代表队参加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全隐患检查实操技能竞赛,参赛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形成书面记录。

评分标准:按照规定时间检出隐患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保证项(高风险项)3分/项,一般项(中、低风险项)1分/项。个人得分计算标准采用综合标准计分,个人实操技能得分=(隐患点检出数量总分值—误检隐患点分值-超时扣分)/该台塔机参赛人员累计检出隐患点数量总分值,小组成员平均分作为团队最终考核成绩。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检查用时决定最终竞赛名次。

九、参赛对象

(一)实操技能考核参赛对象

全市建筑起重机械检测、风控、安拆维保企业相关从业人员,以企业为单位组队报名,每组设领队1名,风控每组参赛选手5人,检测、安拆维保每组参赛选手3人。

(二)安全业务知识考核参赛对象

全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人员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以企业为单位组队报名,每组设领队1名,参赛选手3人。

(三)参赛选手条件

1.参赛人员须为企业在职并缴纳社保人员;

2.参加实操技能竞赛人员应持有相关的操作资格证书;

3.参加安全业务知识考核技能竞赛人员应为企业或项目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内勤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4.参赛企业应在内部选拔基础上申报推荐,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十、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照实操技能和安全业务知识两类,分别设团体奖和个人奖。

(一)团体奖

参赛单位按分值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评出团体奖各9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团体奖获奖单位颁发相应奖牌、荣誉证书,并对一、二等奖予以信用加分奖励。

(二)个人奖

参赛个人按分数各取前10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安全业务和实操技能第一名选手优先推荐“宁波市技术能手”,获奖选手均予以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详见附件3、4、5。

十二、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单位填报《2022年度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除障保安”技能竞赛报名回执》,盖章扫描后于6月13日12:00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游丽佳,联系电话:88234959,邮箱:136058375@qq.com。

十三、工作要求

(一)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密切配合,充分展现本企业选手的风采,力争赛出水平、赛出成绩。要服从裁判和大赛组委会的统一指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选手安全防护工作,遇有疑问必须通过领队向组委会反映。

(二)参赛单位要提前做好参赛人员选拔和备赛工作,严格按照报名回执确定的参赛选手名单进行比赛,比赛过程中不得私自调换或冒名顶替,违反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单位的比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扣分。

(三)报名结束后,各单位领队加入竞赛工作微信群,根据群内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本单位选手竞赛时间地点和规则。

(四)比赛所需安全防范用品、辅助量测工具及拍摄设备由各参赛队伍自行携带。


附件:1.技能竞赛评分标准

          2.技能竞赛参赛人员报名回执

          3.竞赛卫生防疫工作要求

          4.参赛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

          5.参赛人员防疫安全承诺书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总工会

2022年6月9日

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