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9-15 15:10 浏览次数:
字号:

甬建发〔2022〕94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各方主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落实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制度,根据市、区(县、市)两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稽查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按照《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7〕32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将相关起重机械租赁单位、施工、监理、基坑检测单位等列入2022年第二、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总站按照监管职责,责令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好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查漏补缺,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整改工作。


附件:2022年第二、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5日

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