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补贴政策研讨会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1-17 13:3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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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补贴规定,指导各地依法、规范制定补贴政策,市住建局于1月16日上午组织召开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补贴政策研讨会。市人大法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房安物管中心、各区(县、市)和开发园区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以及立法咨询专家等参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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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住建局政策研究团队结合目前各地政策执行情况,就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补助政策研究起草阶段性成果进行详细阐述;与会人员围绕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和补贴程序明确以及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衔接和补助落实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从政策执行角度出发,提出了宝贵的实操建议。

市人大法工委和立法咨询专家立足《条例》《社会救助条例》等有关条款,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费用补贴条款制定的背景初衷、相关补贴政策的合法性等问题予以说明,夯实和强化政策制定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同时从立法可行性和法规动态维护的角度,肯定了市住建局制定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补贴市级指导办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应从依法、宏观、严谨的角度出发,注重各地执行不平衡的政策统一指导;同时要强化与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注重与《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的有效衔接,强化政策出台的审慎和科学性。

会议强调,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补贴,是《条例》赋予各属地的法定职责,也是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全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补助的指导意见,各地应以《条例》为本,依法溯源,抓紧梳理和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补贴政策;同时要抓紧落实政策动态研究工作,促进政策出台后的跟踪监督制度落地,让政策充分发挥作用,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享有的救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