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23]42号)精神,申报对象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评委评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1.建筑施工、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工程造价4个专业12月6日面试。
2.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4个专业12月8日面试。
3.市政道路(桥梁)、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岩土工程、工程勘察8个专业12月12日面试。
二、面试地点
海曙区柳汀街557号宁波人才大厦。
三、面试内容
专业基础知识。
四、有关要求
1.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参加。没有参加面试的人员,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将提交评审委员会,作为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请提前告知,联系电话:89180509。
2.面试人员请随带身份证、出示面试通知单(具体操作详见附件,请在参加面试前打印)。
3.因面试场地停车困难,建议公共交通出行。
附件:《面试通知单》及下载说明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面试通知单》及下载说明
一、用手机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进入“宁波市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面试通知”页面,二维码如下:
二、已公示面试参加人员,请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看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