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试点项目宁波子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3-12-22 16:21 浏览次数:
字号:

宁波市审计局:

贵局出具的审计报告(甬审外报[2023]10号)审计结果文书(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于2023年6月26日收悉,至2023年8月26日整改期限已满。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报告指出:

1. GENB-2.A子项目存在“咨询费支付依据不足”的情况;

2. GENB-6子项目存在“合同条款不明确,支付管理不严格”的情况;

3. 项目办存在“能力建设活动与世行的管理要求不符”的情况。

项目办自收到审计报告后,积极对相关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充分认识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项目管理及支付等方面的工作疏漏。项目办将积极整改,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合规。

整改情况:

1. 针对审计提出的“咨询费用支付依据不足”的问题,项目办充分认识到该项目签订的《终止协议》相关内容及支付工作存在支撑材料不够完善的情况,项目办责令咨询单位补充提供全部的涉及超额支付的相关工作成果等材料,以加强合同及支付管理,并以此为戒,在以后工作当中吸取经验教训,确保合同管理及支付合规执行。

2.针对审计提出的 “合同宣传物料数量不明确”的问题,项目办与咨询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宣传物料的具体数量,完善合同内容。

3. 针对审计提出的“能力建设活与世行的管理要求不符”的问题,项目办充分认识到该工作疏漏,并向世界银行后补提交能力建设活动的计划及活动总结材料,并获得了世行的认可;针对“能力建设活动中部分人员不属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问题,项目办对涉及该部分人员的相关费用不进行提款报账,以确保项目管理经费的合规使用。

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已采纳的审计建议:

收到审计报告后,项目办对各项审计建议表示认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处理并进行整改,下步工作中将严格规范操作,加强合同与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关账。



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试点项目

宁波子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