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2-14 17: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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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固定资产投资创历史新高。以超常规力度扩投资稳增长,牵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74.93亿元,占比全市58.4%。其中城市更新投资436.10亿元,增速56.1%;房地产业在土地出让面积下降23.2%情况下,完成投资2338.83亿元,同比增长5.5%,实现稳中有进。推进建设一盘棋。组建市县两级投资专班,构建三级闭环管理体系,建立“日晾晒、周分析、月调度”协调联动机制,将目标逐月分解到区块、到行业、到主体、到项目,2331个投资项目全部实现数字化、表单化和动态化管理。项目储备精细化。建立项目储备谋划机制和“近期可实施、长期有储备、定期可滚动”的储备项目库,以“三区三线”划定为契机,谋划487个项目,储备184个项目,完成100个项目立项。创新投融资模式。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通途西路管廊和世纪大道南延管廊PPP加速推进,18个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基本确定。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中央补助资金,累计申报301.59亿元、到位82.34亿元。建立市场化综合偿债机制,安置房建设向“限房价竞地价”市场化运作模式转变,城市更新授信941.26亿,绿色信贷授信49.03亿。

(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入选省共同富裕首批试点并获五星评价,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公租房提质扩面。出台《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全市在保家庭5.53万户,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并向6351名一线环卫工人扩面保障。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发力。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空间布局引导图集》,规划布点320个,落实支撑项目点位217个。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4381套(间),完成省定目标148.7%,26个集中供地项目开工建设,“产业园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8条经验做法入选住建部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共有产权房试点启动。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开工建设应家2#地块1438套共有产权住房。

(三)房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强化精准调控。紧扣“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先后推出降低首付比例和利率、强化公积金信贷支持,优化限购条件、实施房票安置等一系列调控举措,强化预售资金监管,积极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61.42亿元,同比增长3.8%,为25262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7.14亿元,同比增长8.7%。优化土地供应。开展“供而未建”攻坚行动,27宗“供而未建”地块开工准备从9.8个月缩短到5.5个月,全年住宅用地出让636.10公顷,同比增长12.2%。培育租赁市场。国家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三年任务提前完成,累计筹集租赁房源15万套,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22家,两项指标均居试点城市前列。

(四)城乡有机更新扎实推进。统筹整合更新工作专班,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出台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谋划确定六大更新行动和48个重点更新片区,国家更新试点稳步推进。开展城市体检。牵头完成市级自体检、8个专项体检和余姚城市体检试点,推动体检成果助力城市更新,宁波2项经验做法入选住建部城市体检指南并全国推广,2项体检成果应用入选省优秀案例。创建未来社区。新开工83个未来社区项目,建成25个,鄞州和丰社区、镇海总浦桥社区等19个未来社区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样板,97个社区场景入选省共富单元“一老一小”场景,总数全省第一,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普查得分全省第一。改造老旧小区,三年行动任务顺利完成,204个总面积105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全部开工改造,完成改造159个小区、827万平方米;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完成电梯加装102台。改造城中村。制定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方案,推进成片连片改造,重点保障宁波西枢纽、甬江科创区、现代化港区等重大片区协同改造,全年完成改造1076.3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9%,开工安置房389.80万平方米。打造美丽村镇。完成三年行动任务,106个美丽城镇建设全部验收达标,宁海西店镇、余姚陆埠镇等18个乡镇获评省级样板。22个市级农房改建示范村、34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全部通过创建验收。新建(改造)镇级污水配套管网128.09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5.9%。

(五)城乡人居品质持续提升。整治提升城乡风貌。首批22个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全部建成,成功创建12个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其中5个获评“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我市和鄞州、镇海、慈溪、江北、奉化荣获省级优秀。整治提升高速出入口32个,“净空”工程完成电力架空线入地87条120.4公里、综合通信“上改下”80.6公里,新开工地下综合管廊15.7公里,建成世纪大道(东明路-逸夫路)综合管廊。致力绿色低碳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管理办法,启动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8.8%,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覆盖率达99.3%,我市在全国“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指数”排行榜36个大型城市中位列第八。推进“绿网编织”工程。新建(改造)绿道471公里,实现576公里省级绿道主线基本贯通,镇海九龙湖绿道入选省级最美绿道;建成鄞奉公园等9个城市公园,建成高品质“三江六岸”滨江空间41.7公里、342.1公顷。新建海绵城市43.2平方公里,累计已达21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5.9%。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整治城市起伏不平道路29条、42公里,贯通“断头路”18条、15.7公里,主城区新增停车位18660个。世纪大道(永乐路-沙河互通)、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二期东段等快速路开工建设,环城南路西延(环镇北路-秋实路)、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一期建成通车,快速路总里程已达142.1公里,中心城区形成“中”字型快速交通格局。邵家渡大桥开工建设,新典桥、西洪大桥先后建成,中心城区过江通道达30座,有力助推“拥江”发展。

(六)住建行业发展提质增效。“数字住建”成效明显。“一仓一脑”(时空数据仓、行业大脑)实体架构基本建成,“甬上工程”“甬有安居”“甬保建安”协同推进;浙里建、农房浙件事等省级应用贯通落地,“建筑工人保障在线”获评浙里办年度亮星应用,“甬砼码”升级为“浙砼管”全省推广。建筑产业加快转型。全年完成省内建筑业总产值2799.26亿元,同比增长8.0%。浙江二建获省政府质量奖,我市企业荣获“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0项、“钱江杯”优质工程奖21项,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数量占当年竣工项目达30.3%;中科盛博、中交水利水电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815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达37.2%,提前实现省定“十四五”目标。建材行业加快转型,机制砂应用比例达52%,以机制砂为主体的建设用砂保障体系全面建成。物业管理更加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出台,“1+X” 政策体系加快构建,物业服务“质价相符”评价体系初步形成,业主自治规范化机制逐步健全,物业行业信用评价运用机制加快完善。提前完成省定194个小区和45幢零星住宅无物业管理清零任务,住宅小区专业物业覆盖率达93.6%。成立390个物业企业和项目部党组织,“红色物业”持续扎根拓面。

(七)除险保安行动深入开展。聚焦“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宁波”“平安宁波”建设,合力打赢“梅花”“轩岚诺”等台风防御战,并全行业开展“除险保安”行动。一是开展非正常交付(停工)房地产项目专项整治,制定“一市一策”“一楼一策”方案,落实资金资产封闭管理,完成“保交楼”5384户,落实专项借款7个项目7.84亿元。二是狠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建筑起重机械“保险+风控+数字”模式获住建部肯定,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前三年平均分别下降77.9%、81.5%。三是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在全省率先将房屋安全纳入基层村(社区)职责,城镇住房“保险+服务”模式入选全省“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典型案例,356幢(户)安全隐患自建房全部解危。四是开展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专项行动,实现203件省“双交办”和各级交办信访积案全部化解清零。

(八)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党建引领有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各类宣讲、党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187场次,覆盖人数超过3500人。成立物业行业党委,扎实开展“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创建和全域党建联盟试点。“党建+行业”一体推进机制持续深化。认真落实党组廉政主体责任规定,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干部担当有为。选拔任用干部15人,年轻处级干部达到13人,配备比例从9.3%提高到15.1%。深入开展“五问五破、五比五先”作风建设活动,先后组织21场比拼晾晒活动,168位干部上台比拼实绩,发布6期晾晒通报,干事创业精神进一步提振。系统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下沉一线支援,建成2189套防疫板房,改建市健康驿站隔离用房4356间。120多名干部到重大项目、重要任务、重点区块挂职锻炼,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商海峰同志荣获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市担当作为好干部,夏伟杰同志荣获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史海良同志荣获市担当作为好干部。服务扎实有效。工程项目监管验收集成改革试点扎实推进,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接入“一张网”并100%网上办理,受理办结审批事项465182件,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活动,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获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红旗窗口”称号,郑凤、方圆两位同志荣获“服务先锋”称号。围绕省市民生实事工程和“七张问题清单”整改,深入开展督查督办,发布9期督查通报,确保惠民实事落实落地。

一年来,我们大力推进“阳光征收”“清零攻坚”,实施征收项目97个、339.09万平方米、15192户,以徐戎安置小区为重点的回迁安置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我们大力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青妇、新闻宣传、勘察设计、房产监察、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很好成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入围国务院督查激励事项清单。我局获全省住建系统考核优秀,并在全省住建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二、2023年目标任务

(一)聚力推进“甬有安居”攻坚行动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保障性租赁住房运管指导意见等“1+X”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以“新三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深化新市民住房保障省级改革试点,更好保障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居住需求,致力打造“浙里甬有安居”标志性成果。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力度,以“产业园区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重点片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统筹规划布局,落实工地指标,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间)。突出公租房“保基本”属性,保障范围覆盖非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发放公租房补贴家庭2.6万户。深化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销售首个共有产权房项目,加快江北应家东片区土地清零,按照“住房保障+人才安居+未来社区”理念打造保障性住房标杆样板。

促进房产市场回暖。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和政策跟踪评估,加快房票跨区使用,扩大现房销售范围,适时出台调控新政,从供需两侧精准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长效机制。持续扩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强化优质住宅用地供应,力促648个在建项目投资放量。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实缴金额、支持住房消费总额等指标同比增长5%以上,个人住房贷款率保持在85%-95%高效合理区间。做好风险项目隔离,推动央行16条金融支持措施落地,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和房地产企业留抵退税政策,跟踪29个基本化解风险项目持续建设,加快剩余13个项目风险化解,全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

打造共富基本单元。紧密融入“精特亮”工程,启动共同富裕基本单元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创建,建成江北姚江北岸、余姚“光电小镇”等22个城乡风貌区,各区(县、市)创建1个以上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落实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出台全域推进未来社区指导意见,建立市级未来社区产业联盟,启动未来社区创建三年行动,统筹推进6批次132个省级未来社区创建,新创建省级未来社区20个以上,新发布省级创建50个以上。片区化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0万平方米,补短提质“一老一小”基础设施。持续开展强社惠民集成改革,整合社区空间,盘活社区资源,建设一批标志性强社惠民项目。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物居业”协同联动和矛盾化解机制,深化优质特色物业服务品牌引领,创建特色项目部100个以上、洁美小区35个以上,住宅小区专业物业覆盖率超过94%。

筑牢住房安全底线。完善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和“保险+服务”机制,探索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新模式,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试点,健全城乡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住房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成330万幢(户)自建房及其他房屋排查和数据录入。开展第三次全省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加大城乡危房解危力度,确保城镇危房实质性解危三年任务完成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率均达到100%,在册城镇危房全部解危,并建立动态清零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二)聚力推进“城乡更新”攻坚行动

深化国家更新试点。完成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制订《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完善土地、规划、产业、财税等配套政策,出台城市更新技术规范和导则,尽快形成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按照“无体检不更新”要求,开展市县两级体检、更新片区体检试点,构建“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评估巩固提升”工作闭环,系统精准治理“城市病”。统筹开展六大更新行动,协同推进庆丰区块、秀水街、丁家湾、庄市老街、庐山路南、锦凤、新城河等48个重点片区更新,提速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示范片区和项目,探索形成宁波特色城乡更新路径和标志性成果,为国家更新试点提供“宁波样板”。

夯实基础设施支撑。深化城市路网“畅联”工程,推进鄞州大道、世纪大道北延、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二期建设,开工环城南路东延、九龙大道、秋实路、世纪大道南延、兴慈大道等快速路,深化宁波大道、公园大道、东海大道等项目前期。推进邵家渡大桥建设,开工建设儒江桥,启动坝头路西延、南北大道等69.9公里主次干路建设工程,贯通“断头路”17条15.7公里。“净空”工程实现电力架空线入地106公里、综合通信“上改下”103公里。建成姚江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广元大道),加快鄞州大道-福庆路综合管廊工程等项目建设。

实施“蓝绿廊道”工程。开工建设甬江北岸(归源路-宁大南门)滨江绿带工程,建成奉化江东岸(长丰桥-芝兰桥)滨江休闲带,新增“三江绿叶”8.5公顷。建成镇海西大河公园一期等公园绿地,建成西塘河南岸、甬新河东岸等塘河滨水空间,新增公园绿地33公顷、塘河滨水带6公里。推进三级绿道互联互通,新增绿道140公里,加快构建全域城乡绿道网络。持续扩面海绵城市,新增28.5平方公里,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工程15个。实施“甬有碧水”截污纳管行动,全市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省级创建完成率达到100%,新增污水管网137.8公里,改造提升雨污合流管39.9公里,市政老旧管网85.7公里。

发力城中村改造。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为牵引,启动城中村改造三年(2023-2025)行动,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控,加大“成片连片”改造和“拔钉清零”攻坚力度。全年改造城中村197个、1002.6万平方米,惠及村民21336户,开工建设安置房28个、19945套。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机制,建立“带方案竞运营”机制,提高安置房建设品质。

深化美丽村镇建设。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片区化组团化发展,创建25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培育3个浙东民居样板村,持续开展村庄设计落地试点。实施农污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新建改造农污设施145个,实施农污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207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2.6%,新建改造镇级污水配套管网65公里以上。

(三)聚力推进“产业转型”攻坚行动

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引导建筑企业推进上下游产业链整合,扶持宁波建工股份、宏润建设等规模企业进入市级“大优强”企业培育库,万华建设和建工建乐晋升为总承包特级资质,全市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达到20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大型央企国企强强联合,深度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和“新基建”领域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扶持我市企业做大做强省内市场,稳步有序向省外、境外“走出去”发展。

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印发《高水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市县两级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加快构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持续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严格落实国家新建建筑项目节能和碳排放设计要求,新增绿色建筑18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既有公共建筑85万平方米,新增民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8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10万千瓦。深入实施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出台建筑垃圾限额排放标准。推进全省首批装配式装修试点,保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35%以上,加快形成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体系,为浙江争创“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打造“宁波样本”。

持续规范建筑行业治理。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开展安全隐患和质量通病治理,推动“平安工地”“优良工地”“无废工地”一体创建。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管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挂牌督办、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强化执行刚性,筑牢防控底线,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做好市域铁路工程前期监管和技术储备,制订相应监管流程和环节。强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制订消防审验常见问题指南,进一步规范既有建筑消防审验审批流程。强化预拌混凝土、预制管桩等地方建材质量延伸监管,源头保障净化海砂品质。

(四)聚力推进“深化改革”攻坚行动

加强投融资模式创新。完善城建投资机制,推进全市“建设一盘棋”,按属性明确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提高投资效率。多渠道筹集城建资金,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通途西路管廊和世纪大道南延管廊在前期投融资突破基础上要拼速度抢开工;九龙大道等18个重大项目“PPP+专项债+国有平台出资”投融资模式要加速推进、机制固化和示范引领。做好顶层设计,加大招商力度,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推进未来社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国家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机制突破。强化协作联动,用好“1244”定期定点融资对接机制,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用于住建事业,加快绿色金融和绿色建筑融合发展,加快工程保函扩面。强化数字赋能。深入实施数字住建“131”计划,全面建成“数字住建”行业大脑,一体推进“甬上工程”“甬有安居”“甬保建安”三大板块建设。深化协同应用,推进治理端、服务端和决策端建设,完善甬上工程“1+3+N”应用场景,迭代升级“甬砼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城建项目管理在线”等标志性应用,打造“房地产风险智防”“租赁市场服务”“物业管理和投诉闭环处置”数字化应用,擦亮“浙里甬上工程”“浙里甬有安居”数字金名片。强化技术融合,加强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实现在建工地、市政设施、重点小区物联网实时监测感知;融合智能建造和智慧工地,提升施工现场和建筑行业数字智治能力。夯实基础支撑,建立房屋数据标准,完善时空数据仓,建成数字指挥中心和城市体检平台,提升数字化决策能力。

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按照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健全住建领域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和竣工联合验收改革。健全完善房地产风险一体化防控处置机制,建立房地产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协调金融机构一对一帮助企业定制融资方案。升级“企业开办一件事”公积金缴存登记环节,实现企业缴存“零跑腿”。推进建筑市场准入改革,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扩面至关键岗位人员,提升建筑市场和工地现场联动合力。制订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支持更多勘察设计企业挂牌上市。启动建筑师负责制和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改革试点,深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提升建筑品质政策试点,推动绿色建材行业健康发展。

(五)聚力推进“铁军锻造”攻坚行动

强化政治统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多方式学习、多形式宣讲、多层次轮训,在全系统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时刻保持对党绝对忠诚,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政府部署要求作为“讲政治”的重要考验。一体强化机关党建、基层党建和行业党建,形成更强有力的住建治理体系。

强化争先创优。聚焦“打造一流城市、跻身一流方阵”大追求,拿出改革、创新、攻坚三大“非常之举”,探索实践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住建路径和行动方案。改革上,敢于打破体制藩篱,在投融资体制、监管体制等方面摸出新路子、探出新模式;创新上,面向未来,强化数字赋能,强化创新思维,持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攻坚上,注重标本兼治,从根源本质上解决问题、推动发展。

强化统筹联动。住房城乡建设要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与全市发展大局高度契合,同频共振。要按照“五结合四同步”机制,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与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计划共商、标准共定、政策共融,并把城中村改造作为国土空间大腾挪、片区大重构和环境大整治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未来社区建设要与现代社区建设、未来乡村建设联动推进,城乡风貌整治要全面融入“精特亮”工程,力促资源整合、政策协同和时序衔接,放大“1+1>2”集成效应。要建立街区更新统筹协调机制,以更新单元方式推进主干道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空间开发等建设项目时空统筹,并联上报建设项目。

强化担当作为。牢固树立“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把工作成绩体现在改革突破上、攻坚克难上、民生改善上,做到用数字说话、凭实绩交卷,激励干部勇担当善作为。实施年轻干部储备工程,多渠道、多形式锤炼干部学习力、创造力和执行力三大“非常之力”,着力提升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引导更多优秀干部担当负重、建功立业。建立健全目标执行、问题闭环和常态督查“三大机制”,建立覆盖全系统的督查考核晾晒机制,形成住建系统大抓落实的担当格局。

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打造廉洁文化品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点带面开展清廉单元建设,推进“清廉住建”建设成体系、创特色。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变更等管理规定,有效防范化解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和廉政风险,守住廉政底线。深化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高质量完成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