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二批村庄设计落地试点单位(镇郊村)村庄设计编制阶段评估结果的通知
来源:甬建函〔2023〕25号 发布日期:2023-02-21 09: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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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建函〔2023〕25号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村庄设计落地试点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建发〔2021〕71号)要求,经区(县、市)初审、市级评价验收,现将第二批村庄设计落地试点单位(镇郊村)村庄设计编制阶段评估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一、村庄设计编制验收优秀村庄(11个)

海曙区:横街镇半山村;

北仑区:郭巨街道双岙村、郭巨街道盛岙村;

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

奉化区:西坞街道蒋家池头村、大堰镇谢界山村、裘村镇陶坑村;

余姚市:牟山镇青港村;

宁海县:强蛟镇下渔村;

象山县:泗洲头镇何金石村、茅洋乡白岩下村。

二、村庄设计编制验收合格村庄(10个)

海曙区:鄞江镇建岙村、鄞江镇悬慈村;

江北区:甬江街道外漕村;

镇海区:九龙湖镇九龙湖村;

奉化区:溪口镇栖霞坑村;

余姚市:黄家埠镇五车堰村、陆埠镇裘岙村;

宁海县:前童镇柘湖杨村;

象山县:石浦镇新鹤村、黄避岙乡龙屿村。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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