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宁波东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3-03-17 13: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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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6日宁波东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案件文号甬建罚决字〔2021〕1号(甬建罚决字〔2021〕00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信用修复申请。经支队核实,宁波东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严重失信主体,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不属于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且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2年1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录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信用修复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符合修复条件。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89180830,联系人:刘  鲸。



宁波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