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宁波市全面深化改革(数字化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甬党发[2023]12号),宁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荣获先进集体。
近年来,中心全面深化改革,高度重视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班子锐意进取,敢于创新,善于谋划,勇于担当,始终秉持“保障民生、为民服务”的管理宗旨,认真践行“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初心和使命,切实解决了一大批住房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在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等工作方面实绩突出,超额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住房保障等有关工作指标处于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中心陆续荣获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工作情况
新型体系基本构建。宁波市是国内率先实施住房保障工作的城市之一,在多年探索实践基础上,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2021年制订出台宁波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并及时调整完善公租房管理办法,在全省及全国较早完成以“新三房”为主体、市场化租赁住房为补充的“3+1”新市民住房保障体系构建。2022年9月省深改委会议上,宁波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试点在28个省级试点项目中被评为全省4个五星评价项目之一。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改工作申报国务院激励支持已通过住建部评审公示。
房源筹建提速发力。2019年建成我市全市最大体量限价房甬樾湾小区,2649套房源销售摇号首次采用全过程电台、媒体直播,为全省首创,新华社还对高层次人才来甬安居申购甬樾湾住房进行了宣传报道。自2021年开始,已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146个项目、89322套(间)房源。2022年应家2#地块作为浙江省首个共有产权住房出让用地项目试点,被央视二套财经频道报道,目前项目融资已获得授信14亿元,今年将建成共有产权住房约22.3万平方米,共1526套。
房源管理规范先进。中心自主建设和管理的市级公租房小区——和塘雅苑,共2101套房源,采用租赁、物业、维修等方面专业化管理模式,建立公共租赁住房配后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创新“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租金收缴率达100%。以省系统和省标准版应用为基础,实现公租房保障全过程线上办理,重点推进三房融合,打造多个特色应用场景,数改赋能保障管理水平迭代升级。目前,我市住房保障管理“数字驾驶舱”、政策推送、智能匹配场景已初步成型,“浙里甬有安居”住房租赁数字化平台项目的立项开发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和塘雅苑成功创建全省首个被评为“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塘雅苑”,先进的公租房小区管理经验得到了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浙江经视、《中国建设报》《宁波日报》经验做法被中央省市各级等多家主流媒体的报道。
棚改推进稳妥有力。科学谋划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持续完善棚户区改造推进机制,制定棚改项目融资、授信置换、资金管理和平衡、土地综合利用、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统贷项目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探索棚改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效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建立动态更新的全市棚改项目库,有效衔接土地储备“一库四计划”。
“阳光征收”全面深化。按照全市征收政策一盘棋思路,建立起了县级征收、市级管理、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房屋征收工作体制和运行模式,统一和完善了我市征收补偿的政策及程序,着力创新征收管理方式方法,加强征收计划和征收评估管理,实行了评估比准价格备案、征收补偿方案审查、征收工作年度考核、信息化监督管理等制度,房屋征收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得到了住建部、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目前已有百余批考察团来进行考察学习交流,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等媒体均给予了重点报道。
取得成效
住房保障方面:截至2022年底,我市全市累计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约166.5万,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2.2%;我市企业投资公租房累计保障111751人;政府投资公租房实物配租累计保障64189人、在保49216人,租赁补贴累计保障114427人、在保47124人。全市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约800万平方米。
棚户区改造方面:截至2022年底,全市棚改累计已完成棚改面积1119万平方米、11.29万户,货币安置及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7.3万套,均已超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同时累计共102个棚改项目获得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银行融资支持,合同金额1389.37亿元,累计放款1101.81亿元,融资规模位于前列。
房屋征收方面:2016年,宁波市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唯一的试点城市。自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实施征收项目303个,涉及征收房屋建筑面积969.3万平方米、征收户数49329户,147个项目在规定期限内100%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