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进一步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5月15日,首个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试点成功,进一步筑牢我市公积金资金安全防线。
在前期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业务推进过程中堵点、难点问题展开对接交流的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贷款承办银行、开发企业建立四方联动机制,明确推进路径和步骤。5月11日,购房人薛先生前往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步申请办理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压缩工作时限,迅速完成贷款审批。贷款承办银行在公积金贷款专窗网点,将相关信息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平台,上报给鄞州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后台审核、登簿。从提交公积金贷款及抵押权预告登记资料,到获取电子版抵押权预告登记,前后仅用3天时间,成功实现试点落地。
“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紧扣主题教育要求,把准导向提升调查研究之功,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工作实效。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抵押权预告登记试点成功为基础,持续组织各家贷款承办银行开展业务流程全面测试,加快政策研究,为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权预告登记工作做好政策保障。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