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官堂大桥及接线(江南路至中官西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3-07-17 16: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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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11月15日对三官堂大桥及接线(江南路至中官西路)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提出的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并采取措施在工作中逐步贯彻落实。

二、主要问题和整改具体情况

(一)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关于“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在清淤疏浚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管缺失,造成工程量事实不清”的问题。

审计指出后,我局立即强化问题整改、抓好责任落实,积极查证,根据倾倒许可证、第三方测量报告、运输船舶GPS轨迹路线、海洋倾倒费缴纳记录等相关资料的闭合性,2018年清淤工程量按照施工合同计量原则按实结算, 2017年、2019年的施工单位提供的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查无记录,为虚假资料,根据甬建函[2022]118、3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上述两年的清淤工程量不予计量结算。

2.关于“部分路段完工后未组织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问题。

为缓解李惠利东部医院附近交通压力,属地政府相关交警、城管等部门和代建单位进行会议协调,同意高新区段院士路两侧辅道、丹桂路辅道及地下通道等路段在质量验收程序合格后提前开放交通。

后续我局要求代建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严格按建设程序投入使用。

(二)项目投资控制及征地拆迁方面

1.关于“列支部分概算外费用,涉及金额7421.79万元”的问题。

代建单位已经督促江北征拆部门退回多支出红线外房屋拆迁费用7320万元;交通开放后产生的相应保洁费,路灯电费待完成移交后按《宁波市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移交接管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3〕206号)办理。

2.关于存款利息收入未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涉及金额180.93万元”的问题。

代建单位已经在项目决算中将存款利息冲减项目成本。

3.关于“拆迁安置时未按规定进行结算补偿,涉及金额128.86万元”的问题。

代建单位已经落实整改。江北区高教项目征地拆迁与协调小组办公室已让拆迁户补交上述款项170532元;在决算中核减高新区对部分拆迁户未按规定进行调产安置结算费用111.8068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强化主体意识,规范项目管理。

一是应强化代建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认识,坚持原则,把项目管理工作抓实抓细。二是项目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强化项目管理意识,规范从项目申报到后续监管全过程管理。三是将项目后续监管及“问效”提到突出位置,特别是要加强对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管。

(二)加强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我局已经组织各建设(代建)单位,编制“市本级城建项目招标管理规定”及“市本级城建项目合同示范文本”,根据项目不同类型、特征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流程,约定审批程序。

(三)完善内控制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针对内控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修改和完善了代建单位的相应制度“城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以内部管理制度为依托,逐步实现了对各项业务有效的相互制衡、激励机制,实现了内部控制的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力。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