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发〔2023〕53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根据省建设厅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要求,现将《宁波市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市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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