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买房,房票6个月有效期内补贴4%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7-24 14: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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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建设越来越好,我住得也习惯,所以房子征拆后我还选择在高新区居住。”成阿姨是高新区梅墟北区旧城改造的被征收户之一。今年3月25日,项目正式开始签约,她是第一批签字的。很快,她就在附近买了新房,还用上了房票,拿到房票4%的补贴,“有了补贴,我买房又轻松了不少。”她说。

有机更新项目试点房票政策

梅墟北区旧城改造、轨道交通6号线梅墟路站两个房屋征收项目,是今年宁波高新区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的重大民生项目。到5月,项目签约率各达96%、100%。

“项目之所以可以顺利推进,一方面是政府给予的补偿政策好,另一方面,房票政策及时推进,也促进了征拆签约。”高新区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拓宽高新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渠道,优化房地产供需结构,高新区于2022年12月20日印发《高新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房票政策”),正式启动房票政策。

记者了解到,高新区的房票发放范围为经管委会批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限住宅、商业)征收项目、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拆迁项目。房票票面金额确定,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包括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评估价值;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含被拆迁房屋、装修、附属物的评估金额以及安置补贴、货币补贴(或货币补偿资金)。

使用房票购房最高补贴4%

被征拆户最为关心的,还是选择房票的补贴政策。

高新区的规定是:自房票出具之日起6个月(含)内购买(购买日指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日,下同)预售、现售商品房(限住宅、办公、商业)的,补贴标准为4%;第7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买的,补贴标准相应减半计算。

超出一年期限使用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票面购房使用部分结合补贴标准计算。

为方便房票使用,高新区还规定房票初始记载人可进行房票实名转让,但每张房票不得分割转让。每张房票最多转让2次,第2次转让登记的房票记载人,不得使用房票购房和再转让。

房票第一次便转让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不得再次转让。

已经启动的梅墟北区旧城改造、轨道交通6号线梅墟路站项目,作为房票应用试点,率先试行房票安置工作。

对于房票这一新生事物,被征收户们都需要一个了解过程。高新区相关工作人员,首先通过政策解释、勾选签约意向表等方式,让被征收户对房票有了初步概念。

最终两个征收项目选择房票的被征收人共计30户,其中梅墟北区旧城改造征收项目28户,轨道交通6号线梅墟路站征收项目2户。

2023年4月7日起,梅墟北区签约中心开始办理房票出票业务。两个房屋征收项目总出票数量72张,票面金额共计约1.07亿元;截至目前已有16户房票持有人办理了房票购房转让,房票购房转让30张,购房金额6000多万元。

此外,市六区内房票持有人于兑付期限(1年)内在高新区购买预(现)售商品房(限住宅、商业、办公)的,可向高新区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政策与本区房票一致。

为方便大家了解高新区房票政策及使用,有相关疑问可拨打电话89288913(工作时间)。

来源:甬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