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促训 市房安和物管中心开展物业履职抽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7-26 14:55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关于强化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市级抽查的通知》要求,7月24日,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联合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方机构组建检查组,赴海曙区、鄞州区开展物业履职抽查。属地物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检查。

根据收费标准、建筑面积相近原则,在I类物业小区中随机选取了海曙区中信白云和鄞州区樱花小区作为此次抽查对象。海曙区中信白云建于1995年,总建筑面积73000(m²),物业收费标准为0.45(元/m²/月),目前由浙江欣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市信用等级A级)管理。鄞州区樱花小区建于1999年,总建筑面积83807.57(m²),物业收费标准为0.25-0.3(元/m²/月),目前由宁波龙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市信用等级C级)管理。依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义务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事项,并结合近期布置的防汛防台重点工作,生成了“一小区一清单”,并提前发布了抽查预告。

640 (68).png

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翻阅台账、物业谈话等方式对抽查对象进行针对性检查。检查发现,抽查对象能够按要求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公示物业相关信息、及时受理报事报修、建立应急预案、储备防汛物资等。同时也存在市信用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投诉电话未公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信息不健全等问题,检查组现场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物业服务企业督促整改,属地物业主管部门核查验收,构建三方联动的整改闭环机制,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检查组指出,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履职尽责意识,注重工作全过程留痕;二是物业服务合同要规范化,物业服务收费、质量等信息要公开透明,保障业主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要项目人员要精进业务工作能力,提高小区熟悉度,实现物业服务精细化水平。

640 (98).jpg

物业相关信息上墙公示

640 (99).jpg

物业服务报事报修单

640 (100).jpg

现场下发《限期整改单》《督促落实整改通知单》《现场检查情况告知单》

近期,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将对市级检查人员组织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形式,培训内容涵盖制定“一小区一清单”、检查程序及检查结果书写等,为《通知》落地见效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