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数据和档案管理中心争创节能型单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1-31 10:4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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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号,宁波市建设数据和档案管理中心被授予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中心严格按照《宁波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宁波市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物业参与的节水型单位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协调,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具体措施:一是建章立制杜绝浪费。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严格落实节水定期巡护制度。二是定期巡检养护设备,定期清洗大楼供水系统。三是雨水集蓄绿色循环,用于绿化灌溉和路面冲洗等,年节约用水可达446m³。四是节水宣传人人有责。通过播放节水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会议教育等形式开展节水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节水意识,培养节水习惯。

用电方面,中心常年来也注重节约用电,强化节能措施,开展节约用电专项行动。中心档案库房是用电重点区域。中心现有各类馆藏档案、资料、光盘约计25万卷(盘),中心库房7011平米,分布在不同的楼层。按照档案安全保管要求,需做到库房恒温恒湿管理,纸质档案库房温度常年维持在14℃-24℃区间,湿度维持在45%-60%区间。为此,需要开启库房空调和除湿机进行库房温湿度管理,因而档案库房是中心用电主要区域。为节约用电,中心采取季节性策略,夏季温度靠24℃上限管理,冬季温度靠14℃下限管理,既保证档案环境在规定区间内,又保证工作人员入库工作的便利性,有效降低用电能耗。中心大楼内公共区域不开启空调,办公区域开空调需关窗,人走随手关灯等措施,进一步减少用电量。

节约能源不是口号,是一种行动力。加强和推进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是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单位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心将进一步做好资源节约制度,强化管理体系,争创节能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