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理论考试补考的紧急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4-10-18 11: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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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浙建管发〔2024〕164号)文件要求:《办法》正式实施前,已通过操作技能考试,未通过技术理论考试的考生,应在2024年12月1日前补考技术理论考试,未通过技术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试成绩自2024年12月1日起自动失效。经研究,我站将于10-11月组织两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理论考试补考。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补考,以免造成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作废。

报名网址:http://60.190.56.133:8000/

报名时间:第一期:2024年10月18日-10月24日

第二期:2024年11月8日-11月14日

咨询电话:0574-89180504    杨老师

工作QQ群:建筑从业人员考试考核业务咨询群(572780621)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