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工作回顾
(一)住建投资稳进向好。发挥“1245”大建设调度办和投资专班作用,全年牵头完成投资2976.57亿元。优化城建项目建设周期,压缩传统工期10%以上。241个“千项万亿”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31.96亿元,超出目标68.6%。争取政府专项债、中央补助资金100.32亿元,共下达61.25亿元。通过投融资模式创新,11个市本级城建项目首批获得24.6亿元政府专项债,实现破题示范。全市城市排水防涝领域积极争取增发国债,通过审核项目数和资金额度均居全省第一。全力争取城中村专项借款,5个项目获得全国首批、全省首笔专项借款授信约57.8亿元,发放首笔贷款10.3亿元。
(二)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出台“9·28”政策15条,协同发放消费券3500万元,以最大的力度、最明确的信号逐步恢复市场信心。全市一手房和二手房合计销售1725.3万㎡,与上年基本持平,特别是二手房成交增长24.8%,回正向好。推动26宗“供而未建”地块开工建设;坚持租购并举,三年累计筹集租赁房源18.34万套(间),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23家。全市非正常交付项目累计交付46个、4.31万套,交付率达到70%,其中恒大项目、专项借款项目交付套数均居全省第一,维护购房者正当权益。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实行经纪服务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推动1.3万多名经纪人员和2700多家经纪机构规范经营和提质增效。
(三)住房保障持续发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方面。组建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谋划编制2024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明确落位项目和建设主体。应家2#地块1438套共有产权房开启申购销售。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多主体、多渠道加大筹建力度,全年新增5.4万套(间),累计达到15.1万套(间),已惠及新市民、青年人16.8万人。公租房方面。全市在保家庭达到6.15万户,其中向非本地户籍一线环卫工人累计保障6057人。公积金方面。出台全省首个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规范性文件。支持住房消费478.18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93.09%,保持在高效合理区间。加大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全年提取29.22亿元用于租房安居,增长67.3%。
(四)城市更新全面推进。优化更新体系。整合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坚持无体检不更新,构建了515个指标组成的城市体检指标库,完成城区及3个街道、39个社区国家试点。推动更新规划落地,开展鄞州中河、镇海招宝山等15个片区策划。出台《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创新集成城市更新全过程指引等16项更新系列政策,配套出台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20项。实施更新行动。聚焦居住空间安居,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托稳“一老一小”,累计创建省级未来社区185个,增设改造社区服务设施超过600个;改造老旧小区49个、121.4万㎡,基本完成2000年以前老旧小区改造更新。聚焦公共空间提质,统筹推进“千园万巷”增活力行动,累计建成383公顷“三江六岸”滨江空间和2392公里城乡绿道网,建成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18个并通过省级验收,海绵城市覆盖建成区面积达到44.5%;推动鄞州渔轮厂、奉化城市文化中心、余姚阳明古镇等一批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聚焦低效空间转型,启动城中村改造提质三年行动,改造四类村197个、1014.6万㎡,累计完成3万余亩“老厂房”转型,激活约358万㎡“老建筑”。同时,累计创成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25个,入选“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10个,开通城乡风貌专线10条、吸引5000多名市民体验,创建培育18个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创新可持续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推广“三种模式”,全市更新项目社会投资占比49.8%。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累计对13个街区更新项目奖补3.34亿元,撬动有效投资27亿元;建立市级城市更新融资储备项目库,加快推进37个、总投资2398.17亿元城市更新项目前期。
(五)城市建设提速增效。城市交通方面。世纪大道北延建成通车,九龙大道(北外环-东海大道)一期、秋实路(环城南路-鄞州大道)等开工建设,鄞州大道(机场路-鄞横线)、邵家渡大桥等提速建设,全市快速路网建成达146.2公里、在实施58.8公里,全年贯通“断头路”17条,新增停车位38121个。地下空间方面。完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引导,中心城区新增地下空间335万㎡,开发总量达到5277万㎡。姚江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建成广元路段,全市综合管廊达到40公里。市政管网方面。实施“净空”“甬有碧水”等重大行动,完成电力架空线入地135公里、综合通信“上改下”360公里,建设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80个,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20公里、雨水管网103公里。通过两年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行政村覆盖率从52.20%提高到95.05%,提升近43个百分点,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7.46%。
(六)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新增绿色建筑1800万㎡,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1350万㎡,占比75.0%。新增建筑屋顶光伏并网139.7万千瓦,建筑屋顶实际光伏发电量达到35.68亿度,占全市光伏发电总量的64.7%。累计190个建材产品获得绿色建材评价认证标识。持续提升产业能级。全年省内建筑业总产值达2987.20亿元,增长6.7%。发展“地瓜经济”,帮扶5家特级企业成立市外混改平台,杭绍、温台两个重点区域市场产值超80亿元,增长19.7%。浙江万华成功升特,特级资质企业达到19家,涵盖5个资质类别。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新增3家、累计2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2家、累计28家,“专精特新”企业新增52家。全市获评国家级质量奖工程4个、“钱江杯”优质工程33个、“甬江杯”优质工程88个。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829.6万㎡,落实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9个、14.6万㎡。多措并举助企纾困。打造“普惠型+一企一策”助企特色平台,惠及2100余家次;深化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改革,为企业减负9.45亿元,发放建筑业发展补助资金1.41亿元;创新应用联合体模式,提高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承接能力,助推20家市属企业参与轨道建设。
(七)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出台“高风险作业项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四小’安全教育”等14项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累计检查项目11794个(次)、行业领域电器焊作业人员4024人、自建房238.8万户、4.8亿㎡,全面落实整改闭环。全市2537个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涉及从业人员21.35万人,年度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均控制在省、市考核指标之内。筑牢住房安全防线。全市46万幢城镇房屋、130万户农村房屋实现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全覆盖,开展城乡房屋安全巡查90万余次,推动26幢城镇危房和184户农村危房实质性解危,房屋安全“保险+服务”模式覆盖城镇住宅2.8万幢、农村住宅130万户。宁波入选住建部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三项制度综合试点城市。强化建筑市场一体化监管。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对民工欠薪、施工安全等负面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提高监管的靶向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清理“僵尸”企业、“皮包”公司,撤回资质64项,实施建筑市场行政处罚115起。加强信用监管,在建工地信用评价率90%以上,提升监督执法绩效。
(八)深化改革创新破题。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审批时间实现“70个工作日内”,审批事项精简率39.2%,通过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涉企不动产登记减免税费等一系列举措,累计为企业减负6.9亿元,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打出“4+13”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组合拳,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负面行为专项治理,破除区域壁垒。优化消防审验服务,创新开展验前指导82次,完成消防审验51个项目,保障重点工程早日投产投用。深化现代社区治理。推动党建引领“居业物”协同共治,住宅小区专业物业覆盖率85.84%,“居业物”联席会议覆盖率80.7%,符合条件新建住宅小区业委会组建率达到100%。探索建立三级物业纠纷化解调处机制,创设基层法院(法庭)联合调解平台,调解成功率达到65%。持续打造“数字住建”。夯实“一仓一脑”底座,建立统一视频和物联汇聚平台,接入全市近1500个在建工地、7000个视频点位。掌上办公持续上新,“浙里建”等省级应用全市贯通,“住建大脑”等4项应用入选省级试点,“甬砼码”入选中国数字发展研究案例库。同时,持续开展住建行业数字经济“十景百品千项”行动,开展技术推广活动6场,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九)党的建设全面强化。坚持政治统领。高质量完成“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城乡品质建设分领域评估,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首要内容”制度,召开党组会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4次。构建目标管理和督查机制,推动244项目标任务量化闭环,办理各类督查督办件385件。增强意识形态,刊(播)发新闻报道1295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报道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和央视新闻联播;受理网络问政1886条、回复率100%。深化主题教育。举办宁波建设论坛、干部提能智库讲堂等活动35场,覆盖党员干部2815人次;走访企业、协(学)会、社区等基层一线党员、干部、群众及行业从业人员1315人次,走访包联镇乡街道17批次109人次,化解一批民生“难点”“堵点”问题;检视梳理问题清单109项,制订整改举措256条,出台长效制度机制16项。强化基层党建。创建“模范党支部”2个,巩固深化“甬有安居·共富先锋”“星火城建”等一批党建品牌建设;创建“六有一好红色工地”658个,其中6个项目获评省级优秀;组建物业行业党委,40个物业小区获评省级“红色物业”,全省并列第一;全域党建联建在鄞州大道、九龙大道等重大项目试点引领。打造“住建铁军”。选优配强干部,加强能力锤炼,年轻处级干部配比达到15.9%,选派24名干部“上挂下派”锻炼,举办第二届宁波市住建系统“最美建设人”评选,评选出17位先进个人、4个先进集体,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行业人才“引、育、留、用”,成立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宁波产业学院,搭建建筑业政校企协同育才平台,开展人才政策推介、人才走访结对、全国巡回招聘等引才活动,新引进青年大学生23597人,全市住建行业人才达到36.03万人,领军人才达到19名,获“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建造师奖”2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力配合市委巡察,主动接受“政治体检”,对巡察反馈问题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做到事事有回音。组织27名近三年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赴宁波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举办廉政文化进阵地活动2次,开展作风效能监督检查5次,打造清廉单元12个,出台《市住建局政商交往“十不准”纪律要求》等制度8项。
此外,新闻宣传、法治建设、阳光征收、保密管理、政务公开、工青妇等工作高效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年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12项做法、经验、案例在全国推广;“住有宜居”工作在全省四个季度考评中蝉联五星等次,上半年和全年得分位居全省第一;我局在全省住建系统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评优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连续15年考核优秀;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获评全国突出星级服务岗、长三角“鑫先锋”、全省“红旗窗口”等称号;市数据档案中心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评为全省档案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住有宜居”
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在稳市场方面。从供给端精准有效施策,实施“供而未建”土地促开工攻坚行动,加快优质项目落地开工;实施“抓投资、促销售”攻坚行动,加快存量续建项目建设和预售项目开盘,鼓励国企通过收购等方式盘活存量住房。从需求端发力差异化的精细政策,围绕“以旧换新”置换需求,发挥“交房即发证”“带押过户”等政策效力,在降低购房成本、购房门槛等方面持续优化政策空间,切实改善购房者预期,重塑房地产行业发展信心;加快出台货币化安置部分奖励转为房票安置的政策,为有效去库存、拉动房地产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坚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探索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新机制。在防风险方面。坚决落实“保交楼”,压实兜底处置方案和主体责任,力争剩余非正常交付项目年底前全部交付。综合处置交付后风险,通过府院联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机制,妥善化解抵押按揭、虚假宣传、产权办证、违约赔付、质量品控等矛盾纠纷,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加快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搭建部门会商平台和政银企沟通平台,建立优质房地产项目清单,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动“三个不低于”实质性落地。遵循“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原则,加强房地产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对新出险企业资金资产及时管控、封闭运行,防止风险蔓延扩散,确保新增风险动态清零。在促转型方面。加大优质地块供应,攻坚重点地块“拔钉清零”,完善“优地先出”差异化供地机制,加大高品质住房供应。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产品供应结构,提升住房品质,积极稳妥推进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开展现房销售试点,更好地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发挥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度效力,在加大融资帮扶、优化销售许可发放条件、支持预售资金统筹使用等方面加强政策激励,激发优秀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新建奖补租赁项目建设,提升住房租赁监管服务能力,为市场提供高品质租赁住房,满足青年人、新市民及产业工人租住需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整治,推进住房租赁企业市场行为记录及公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在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方面。落实《宁波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做好公租房配租、配后管理,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加快完善并出台工作方案,推动环卫工人、外卖骑手等维护城市基本运行重点行业一线岗位人员的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优化空间布局,探索利用闲置非住宅用地改建、集体土地新建等方式,多主体、多渠道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方面。按照“以需定建”“职住平衡”原则,摸清对象、摸清需求、摸清房源,从解决困难工薪人群住房问题入手,逐步将保障范围扩大到整个工薪收入群体,编制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在空间布局、功能适配、需求衔接等方面形成系统性指引。加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系统构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政策体系,重点加大土地、财政、金融等领域制度供给,进一步完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选址、配套以及销售预期等进行可行性研究,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4000套以上。
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开发建设中。按照“好房子”的标准,从设计规范源头抓起,定期评估和修订规范,按照规范设计和施工,加强施工质量全过程监管和标准化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行“先验房后交房”等制度。以“好小区”为目标,强化基础设施、配套设施与住宅开发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四同步”,建设完整社区。在维护使用中。推进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三项制度国家综合试点,深化“保险+服务”模式,总结推广外墙综合保险“居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保费分担方式,打造房屋安全大数据平台,构建可持续、可复制的房屋安全管理新体制。实施新一轮城乡危房解危三年行动,加强既有建筑房屋安全管理,深化完善“网格员巡查、第三方判定、部门联动”的闭环处置机制,开展鉴定机构能力评价试点,落实房屋风险隐患闭环处置。在物业服务中。深化党建引领“居业物”协同共治,探索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与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挂钩机制,推广片区化“大物业”管理模式,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实施老旧小区物业费提价奖补政策,推进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账到户,提高住宅小区自我更新能力。按照“好社区”“好城区”的标准,全面推进美好家园、平安小区等建设,其中平安小区覆盖率达到80%。提高物业关键岗位人员业务素养,优化完善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推动《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指引(试行)》落地见效,实现“质价相符”。
(二)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和城乡建设
优化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加快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城市更新体系。推动城市更新立法,出台“带建筑物供地”“土地出让金分账管理”等创新举措,探索一、二、三级实质性联动,从政策层面破解规划、土地、资金等现实难题。全域推进城市体检,建立更新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制度,年底前完成10个区(县、市)和49个街道城市体检。发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统筹作用,联动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深化镇海老城、余姚古城余韵等55个城市更新先行片区策划,统筹推进既有建筑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活力街区打造等城市更新工作。
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实施城市更新,推进388个更新项目开工一批、提速一批、建成一批。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开展街道全域类未来社区创建,新申报创建未来社区80个以上,建成未来社区40个以上,覆盖40%左右城镇社区。新增城镇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70个以上,建成一批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加快构建未来社区可持续运营长效机制。推动城中村焕新。攻坚城中村改造提质三年行动,加大宁波枢纽、姚江两岸等重大板块连通连片改造力度,实施约150个村、1000万㎡,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环境,推动城中村从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加快转型。推动老旧小区更新。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加强无障碍、适老化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41个、91.77万㎡,建成“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90个以上,新增“红色物业”项目40个以上。推动公共空间提质。加快慈城古镇、镇海老城、北仑岩河等7个街区更新,打造一批活力街区。实施奉化江东岸、甬江北岸、姚江北岸滨江断点等“三江六岸”工程,滨江空间达到55.5公里、388公顷。加快构建覆盖全域的绿道网络,新建及提质绿道100公里,新增绿地200公顷,新增海绵城市28.5平方公里,新建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15个。推动城乡风貌提升。扎实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八大专项行动”,累计建成城乡风貌样板区63个、风貌示范点500个以上、城乡风貌整治提升项目200个以上。一体推进美丽城市和美丽城镇建设。围绕“五个现代化”要求,推进18个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建设,启动10个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启动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试点创建,统筹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环境、特色人文和城市治理品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面开展历史文化普查,编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加快梅墟老街、秀水街历史街区活化利用,着力构建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保护传承体系。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能力。实施城市综合交通“畅联”工程。建成鄞州大道快速路高架主线,提速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二期、九龙大道一期、秋实快速路等快速路建设,提速邵家渡大桥等过江通道建设,持续推进江北大道、通途路等轨道协同项目、“断头路”和“瓶颈路”等建设,快速路网累计达到163.4公里,贯通“断头路”10条。实施“净空”工程。坚持“一体化谋划、集约化推进、长效化管理”,加快实施“一塔多用、多杆合一”,完成110KV及以上落地21公里、110KV及以下落地93公里、综合通信落地100公里以上。建成鄞州大道、姚江新区综合管廊9.9公里,全市累计建成综合管廊50公里。实施“甬有碧水”截污纳管行动。新建污水管网116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3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71公里。
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城市安全运行保障。常态推进城市设施监管和健康体检,开展城市道路防塌陷风险监测治理,推进重点桥梁结构老化、地下空间高强度开发等安全关键变量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和瓶装气市场规模化“两项改革”,加大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和维护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年新建、更新改造燃气管道250公里。全域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推进市政微更新,实施人行道净化100条、道路照明提升100条、道路有机更新40公里,打造一批“七彩惠民路”,实现“一路一颜”焕然一新;推进景观微改造,新增口袋公园30个、“甬小园”30个,提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让绿色“小口袋”装满民生“大幸福”;推进环境微整治,拓展干净等级指数覆盖面,打造一批“席地而坐”、高品质示范街区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品牌。推动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围绕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加快构建垃圾分类现代治理体系;充分利用物联感知技术,完善一屏可视的掌上监管模式;推进世行二期等绿色低碳项目建设,优化精准分类体系;落实设施净、环境净、质量纯“两净一纯”要求,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坚持社会化共治,升级“阿拉分类”志愿品牌。深化渣土处置全领域综合治理。统筹渣土码头处理能力,保障重大项目出土顺畅;推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全域覆盖;通过基坑回填、筑路施工、绿化用土、低洼填平、渣土资源化等途径,持续提升渣土处置自我平衡能力。
(三)深化住建领域改革创新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和增值化服务改革。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牵引性抓手,加快推动“优化项目策划生成协调机制”等24项举措落地见效,破解制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堵点、难点,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成监管事项的编制和认领,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应用平台有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高标准做好处罚案件的线上办理,完善相关行政执法制度,高质量完成相关指标和工作要求。完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以深化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推动“两场联动”,进一步完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信用评价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行业关键岗位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机制,健全信用惩戒、修复闭环监管体系。
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城建投资统筹。紧扣“集中财力办大事”,建立健全“五大统筹”机制,优化征拆合理分摊机制,加快实现“建设一盘棋”。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全力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等中央政策支持资金,重点推动重大城建项目专项债资金落地;强化运营意识,在老旧小区改造、公园绿地建设中探索植入经营业态,以经营性收益覆盖运维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减轻财政压力。激发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未来社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招商力度,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基金设立、运行,推动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支持企业积极介入存量房更新改造与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懂需求、善经营优势,在发展住房租赁、养老房产、存量房更新与资产管理等领域开辟新赛道,赋能城市新活力。
全力打造“数字住建”。深化“住建大脑”省级试点,强化城市感知能力,拓展应用统一视频和物联平台。推动业务系统资源整合,打造统一门户,强化集成建设和应用协同。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坚守数字发展底线。以场景落地应用服务行业转型发展。优化顶层设计,迭代建设“甬上工程”“甬有安居”“甬保建安”,融合智慧市政、智慧环卫、智慧燃气等场景,坚持数实融合,让市民群众更有获得感,让城市运行更智慧高效。以数据融会贯通推动业务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住建领域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以数据融合推动业务融合,以数据挖掘推动业务创新,积极探索住建领域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四)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碳中和。在庆安地块、甬江科创区、宁波枢纽等重点区块试点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动单体建筑节能向区域整体节能的理念和模式转变。加快推进城市隙地、人防车位、公共停车场等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建立1公里充电服务圈,有序缓解老旧住宅小区充电难。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新建绿色建筑1500万㎡,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实现突破。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五年行动(2024-2028年),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能耗审计和节能改造,确保高能耗建筑比例逐年下降,同时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大建筑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统筹推动重点区域建立区域能源中心。深化省级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在既有建筑改造、酒店、宿舍、办公楼等领域拓展应用,开展试点项目10个以上。加强部品应用创新,推动装配化装修产业链延伸至建材、电器、成品装修领域,统筹设计、生产、装配等环节,提升产业集成度,促进全产业协同发展。
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筑业。抢抓智能建造契机,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培育装配化装修等专项领域“链主”型企业,打造“施工+绿色建材”“施工+部件生产”“施工+设备研发”“施工+数字平台”等产业集群。出台市级现代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推动“大建筑业”上下游产业联动,形成“大优强”与“专精特”合理互补的梯级培育机制。提升建筑市场治理效能,推动市场行为融合质安监“双交底”制度全覆盖,落实事前告知、事中跟进。对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项目、企业,联动资金监管系统“狙击式”追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挥工程监理在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中的管控作用,建立健全监理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和应用闭环体系,扶持优质监理企业向全资质(资信)、一体化的全过程咨询模式转型。勘察设计行业。聚焦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打造城市建设精品的若干措施,弘扬建筑文化自信,繁荣设计创作,打造建筑精品。统筹市场和质量关系,修订完善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管理办法,推动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评估行业纳入信用评价,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持续向好。推广应用建筑师负责制,倡导优先在民用建筑和低风险工业建筑项目中深化试点。启动以设计单位为主导、正向设计贯穿全过程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试点,推进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改革。
筑牢质量安全底线。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构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常态化监管机制,探索具有宁波特色、市场开放、具备第三方风险防控服务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模式。加强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管控。紧盯建筑施工高危生产作业环节,健全完善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建筑施工高危作业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作业同步监护等制度,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规范危大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推行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后评估”制度,确保危大工程管控质量。行业百亿产值死亡目标较“十三五”平均值下降20%。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刚性。建立常态化“四不两直”抽查和层级督导检查制度,充分利用通报批评、信用承接、警示约谈、重点监管、立案处罚、行刑衔接等措施手段,增强制度执行规范性和权威性。落实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常态化落实扬尘治理“8个100%”、围挡公益广告、建筑渣土源头减量等文明施工标准,打造一批文明施工“样板工程”。开展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合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严重项目联动开展市场行为检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常态化事先“双交底”和事后“一案双查”制度,提升监管绩效。
(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坚定不移落实政治责任。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创新学习形式,深化理论武装,铸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坚定自觉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抓好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聚焦党的建设、作风效能、干部队伍等重点领域,结合“七张问题清单”、民主评议机关等反映问题,拿出硬招实招强化落实,推动住建领域党的建设大提升、作风面貌大改善。
坚定不移强化党建引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破题”“联镇街入村社走企业访群众”等活动,以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建立健全课题研究统筹机制,用好城科会、城市更新专家咨询委员会、《宁波建设》等平台载体,建立健全课题管理、成果转化和支持激励等机制,切实提高系统研究和谋划能力。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做好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以及部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队伍,加大“模范党支部”培育创建力度,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统筹发挥群团作用,开展“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举办“8090”青年理论宣讲、第二届住建系统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切实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行业党建提质扩面。深化“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创建,创造性开展有特色、有亮点的“党建+”活动,不断提升项目工地党建管理能力。深化党建引领“居业物”协同治理,激活业委会自我管理能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重大城建项目全域党建联建全覆盖,着力打造“和谐城建”。同时,探索在建筑业、建材行业、勘察设计业成立行业党组织,构建住建领域“机关党建+行业党建”治理新格局。
坚定不移锻造住建“三支队伍”。以“铁军”标准锤炼住建系统干部队伍,分层次、分领域组织各类培训百期以上;实施“跟班实训、专班特训”计划,选派20名以上优秀干部到重大工程、重要任务、重点区域挂职锻炼;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储备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涵养年轻干部“蓄水池”;打好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奖励、容错纠错机制等组合拳,营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生态。激活住建行业“人才引擎”,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建立健全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结对联系机制;常态化开展人才政策推介、人才走访结对、全国巡回招聘等引才活动;发挥政校企协同育才平台作用,培训企业领军人才、中高级管理人才和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1000人次以上;实施工程师“百千”计划,推荐正高级工程师百名,选拔高级工程师千名。加强“建设工匠”培育,开展各类技能比武,做好技术能手和高级工认定;实施建筑业“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提升建筑业产业工人2万人次以上;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培训乡村建设工匠1500人次以上;通过岗前教育、专业指导、行业轮训等方式,促进全市8万名物业人员技能素养再提升;开展“最美建设人”等先进评选活动,营造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分层分类开展“日常+集中”警示教育,用好线上旁听庭审平台,选择典型案件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开展专题廉政党课,认真组织开展住建领域集中性纪律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把握节点节奏,做到警示教育和风险提醒经常化,增强制度执行刚性,提高风险防控针对性。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丰富廉政建设活动载体和形式,打造多元廉政阵地,持续推进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