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4-03-28 15: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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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积极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双下降”行动,不断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重点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金伟平同志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并提出工作要求。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以党员领导干部为核心,以系统内中层干部为重点,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局长办公会议前专题学法和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法治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突出法治机构专业化。狠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持有率,今年共组织全系统90多人参加执法证考试。

(二)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

一是抓好法律法规的修订评估工作。结合行业管理,加快完善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配合起草处室做好《宁波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促进办法》《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及时提出清理建议,强化法律的时效性。

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和重大决策机制建设。1.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2023年我局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并对64份外来法律文件反馈了意见。2.规范住建领域合同管理。2023年我局审查住建领域各类合同共计68件,提出意见45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完成第四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工作,按照市编办要求完成涉及我局的地方特有法规规章设定的监管事项编制工作,并完成其中5个地方特有法规规章监管事项的认领备案工作。   

二是依托“互联网+监管”,推进监管执法数字化。系统内完成执法检查2133次,其中双随机抽查1427次,专项检查294次,即时检查411次,触发式核查1次,掌上执法率99.76%,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100%;投诉举报事件数318次,处置率92.45%。

三是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市住建系统共完成270个双随机抽查任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到期任务完成率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56.85%,应用信用规则率97.61%,检查公示率100%。其中市本级制定完成24个双随机抽查任务。

四是做好全市行政处罚数据统计分析。落实处罚系统转移和处罚信息清理公开公示工作,协助省建设厅做好宁波建设系统各单位的处罚办案系统由省厅自建系统转移“大综合一体化”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的工作,完成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自查清理和问题整改工作。

(四)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2023年我局本级发生行政诉讼案件8起,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4起,均未败诉败议。新发生的诉讼、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领域。行政负责人应当出庭的案件,出庭率达100%。在诉讼、复议案件办理中,我局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并与行政相对人充分沟通,主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二是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本级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353件,同比增长139%,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工程建设、物业管理、设计规范、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

(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一是扎实推进数字化政府建设。持续做好智能化审批工作,以数字化改革和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一张网”且100%实现网上办理,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和企业申报我局核准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资质智能化、承诺审批目标,督促落实并提升市住建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相关工作任务。

二是创新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即办即走制,合并办理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等7个审批事项,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承诺制审批(即办)方式办理,真正实现“立等可取”。

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实现建设单位 “一张表单、一套材料”申报,相关部门并联审批、联合验收;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服务集成改革的相关工作,通过召开多部门参与的联合验收工作会议等方式,全力破解工程建设验收阶段难点、痛点,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联合验收。

(六)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培训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局长办公会议前专题学法和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下发普法教育责任清单并上网公布,做好宪法、法律和上级各项法律文件的宣传贯彻,开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印制有关公积金、房屋安全、信访规定等宣传册到现场和窗口发放,利用局官网、官微、微博等新媒体开展住建系统普法宣传。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