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发〔2024〕32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宁波市小型综合管廊建设需要,进一步促进城市综合管廊可持续发展,我局组织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宁波市小型综合管廊设计细则》,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甬DX/JS 028—2024,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本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电子文本可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w.ningbo.gov.cn)“互动交流”栏目“下载中心”下载。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和设计处。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