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为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宁波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下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燃气管理科、供热管理科。
宁波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 参与制订并执行有关我市燃气、集中供热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规划
(二) 参与指导下级燃气、集中供热管理部门、企业、协会开展行业发展、安全管理、生活生产服务等工作。
(三) 承担燃气行政审批、特许经营与批后监管等行政辅助 工作。
(四) 协助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承担燃气、集中供热行业管 理技术支撑工作。
(五) 参与燃气、集中供热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和事故 调查等。
(六) 组织开展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服务和社会化 燃气安全宣传”
(七) 协助做好有关行业的各类提案议案、投诉、举报、咨 询等办理和回复工作.
(八) 协助开展燃气、集中供热行业考核工作。
(九) 负责并指导区(县、市)加氢站运营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