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七批)的公示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4-07-24 17: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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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节能〔2019〕1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区县经信局、住建局初审,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共同实地核查并审核后,拟对宁波大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进行认定公告,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举报投诉。以单位名义书面举报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385080 ,凡老师

  邮箱:kjc1606@163.com


  附件: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批)公示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七批)公示名单


序号

地区

1

海曙区

宁波大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海曙区

宁波源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

海曙区

宁波浩盛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4

前湾新区

宁波蓝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