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工程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4-08-19 15: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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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建函〔2024〕116 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材管理中心、建设安质总站、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质量月”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在全市建筑行业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质量工作决策部署和省级有关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高工程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技术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增强参建主体质量意识,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为建设“质优宁波”,打造“质量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2024年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将于9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分级有效组织开展活动。

(一)市本级

1.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治理,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强化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治理,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治理检查,以进场材料、开裂渗漏、外墙外保温脱落、全装修、小区室外排水管道等内容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监理单位质量责任,提升住宅工程细部设计质量,强化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管控,大力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有效预防和治理住宅工程质量缺陷,切实提升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2.开展住宅工程监督检测,完善质量监管举措。开展住宅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针对住宅工程投诉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有序开展桩基钢筋笼长度检测、外墙外窗淋水试验、外墙抹灰拉伸粘结强度检测、烟道防窜烟防倒灌现场性能试验、混凝土强度等内容的检测,对投诉问题突出地区的住宅工程质量缺陷,扩大监督抽测范围。聚焦住宅工程多发质量缺陷的管控,规范我市住宅工程参建单位市场行为,落实参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住宅项目交付质量品质,实现我市住宅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3.全面规范检测行为,压实质量检测责任。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规范检测行为和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检测机构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工程检测合同签订行为,规范检测单位留样封存、仪器管理、报告出具、量能匹配等各类检测行为,严厉查处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恶意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制约的联动效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长效管理机制。

4.召开质量技术研讨培训会,以技术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针对住宅工程陶粒砖、外墙防水涂料、屋面防水等几项突出问题为导向,邀请相关重点企业及专家进行研讨,结合规范标准、案例分析,深入剖析质量缺陷产生原因,提出可操作性的技术措施。组织召开质量缺陷管理培训会议,邀请业内资深专家授课,针对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关键环节、薄弱环节进行精准讲解、重点培训,达到固本强基、补短强弱,提升监督管理人员能力,着力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5.紧盯质量缺陷治理,以技术措施推动质量提升。建立住宅工程质量缺陷治理技术措施成果发布制度,每年发布一批缺陷治理技术措施。针对质量信访投诉的热点、痛点问题,列出住宅工程质量缺陷治理的技术措施研究方向,由企业申报,针对缺陷治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准确把握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产生的根源,并组织编写符合本地实际的专项治理技术措施,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缺陷治理工作。采取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缺陷,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

6.开展质量观摩交流活动,推动示范工程创建。组织项目质量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活动,集中展示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优秀案例,交流行业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推广介绍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样板引路、工程质量缺陷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头引路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7.开展检测能力比对,锤炼检验队伍本领。为进一步提升检验技术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检测行业发展需求,激发工程质量检验队伍的整体活力,促进工程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提升,市建设安质总站组织开展检测能力比对活动,为质量检测机构搭建展现技能、切磋技艺、相互学习、共同提升的平台,助推各检测机构提升自身技术能力、加强业务建设,促进全市检测行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开展宣传交流,营造活动氛围。组织宣贯,认真落实。参与全市“质量月”启动和优质工程现场观摩会,动员部署辖区内各项目开展“质量月”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影响力,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质量提升等质量活动,深入相关企业和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实施精准质量服务、技术交流活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持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责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一是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情况。二是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聚焦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突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三是持续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和标养试块专项抽查,通过通报批评、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措施,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3.举办观摩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施工工地质量标准化观摩活动,总结先进企业质量管理经验,推广工程质量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工程质量缺陷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做法。学习质量奖获奖组织抓质量创品牌取得的成就,弘扬工匠精神,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做法。

4.推动创优夺杯,树立标杆引领。各地要推进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积极筹划和推进各项目争先创优工作,树立标杆、弘扬先进,传播先进建设工程质量文化,展现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品牌形象。

(三)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建筑业企业

1.强化质量责任落实,提升项目质量意识。积极落实市、区关于“质量月”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企业“质量月”活动方案,积极动员部署,督促相关工程项目部认真开展“质量月”相关活动,确保质量意识落到实处,推动企业质量水平提升。

2.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质量管理氛围。工程参建各方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3.弘扬建筑工匠精神,举办“质量大讲堂”。全市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在建工程项目特点,以工程质量缺陷为导向,利用党建活动、技术交底等时机,集中举办一期“质量大讲堂”,组织学习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分析质量缺陷案例,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技术培训。参建企业组织人员参加质量技能比武、质量标杆评选等争先创优活动,以人员能力提升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

4.开展工程质量排查行动,推进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对各单位在建项目进行质量综合检查。要认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消除质量不合格问题;在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整改;重点对进场材料、开裂渗漏、外墙外保温脱落等质量缺陷进行检查。自觉扛起质量责任,维护稳定向上的施工生产秩序。

(四)市建筑业、检测、市政等协会组织

1.组织施工质量研讨会,总结提炼质量管理经验。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尤其是住宅工程施工质量,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召开住宅工程质量缺陷讲座,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讲授工程质量先进工法和施工过程中控制要点、难点进行讲解,解决目前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并分享先进施工方法与理念。共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2.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升检测能力水平。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全市建筑业企业质量员、检测员参与数字化质量检验检测职业技能竞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从业人员比学赶超氛围,提升全市检验检测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检验检测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广大建筑业职工勤于钻研技术,练就过硬本领,为全市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3.开展检测技术讲座,以交流促能力提升。市检测协会组织邀请相关专家讲解及分享技术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市项目桩基检测技术水平,规范检测过程和判定依据。技术讲座通过理论结合现场实际开展,针对技术和经验对桩基检测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积极、广泛的交流与探讨,各单位通过培训、学习系统理论知识,结合桩基检测实际操作,对检测过程注意事项进行总结提炼,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对结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定,全面提升桩基检测水平。

4.开展无障碍设施施工技术讲座,高标准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于细微之处体现人性化关爱,全面提升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市市政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施工技术讲座,以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标准为指引,结合施工技术经验,指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熟悉、掌握、应用标准,更高质量建设无障碍设施,助力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与环境美好相结合、与人性化设计相结合,创造服务于人的更美好生活场景。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精心策划,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因地制宜地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让建筑业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唱主角,联合各行业协会组织,聚焦工程质量缺陷,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着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追求、社会崇尚的浓厚质量氛围。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小结及活动情况照片(不少于5张)报我局。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89187252。


附件:2024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2024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1.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推进高质量发展

2.培育新质生产力 赋能高质量发展

3.共建“质优宁波” 培育经济发展新优势

4.建设质量强市 打造品质之城

5.质量助企 质量强企 质量惠企

6.质量意识始于心 主体责任践于行

7.传递质量信任 激发消费活力

8.建设质量强市 共享美好生活

9.品牌成就精彩 质量赢得未来

10.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变革创新

11.厚植质量文化 弘扬工匠精神

12.向质量要效益 以质量求发展

13.全民讲质量 质量利全民

14.凝聚质量力量 共建品质中国

15.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增强质量服务效能

16.人人重视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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