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间的每一处“细微变化”,都汇聚着民众的“巨大幸福”。据了解,为推动城市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提出要以安全、实用、便利、美观为原则,以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为重点,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空间,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宁波由省住建厅推选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
1月10日,宁波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试点工作推进会顺利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力推进我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试点任务,动员全市相关部门和住建系统凝心聚力、奋力打造富有宁波特色的城市小微公共空间全国治理样板。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刘鸿雁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 县、市)、开发园区住建部门参会,特别邀请市文明办、市资规局、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综合执法局与会。
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是指社区广场、小区周边、人行道及退红空间、桥下空间、城市隙地边角地等公共开放、规模较小且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空间。“作为全国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治理的试点城市,宁波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试点要求,高水平做好全国试点工作,围绕城市步行空间、居住空间、绿色空间、闲置空间开展系统性整治提升,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小微公共空间的局部微更新和整体大提升,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城市小微空间治理范式,切实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构建有温度、有活力、更幸福的城市治理新模式。”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次试点工作,全市住建系统联合各相关部门,通过全面梳理排摸,形成一批试点项目清单,包括“七彩惠民路”、未来社区和老旧小区公共空间改造、口袋公园和甬小园建设、桥下空间利用提升等四类共287项。聚焦居民步行15分钟内范围,针对“停车难、走路难”“脏乱差环境死角”“休闲娱乐健身空间短缺”“公共便民服务设施不足”“街道社区功能短板”等5类问题,充分挖掘小微地块潜力,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系统治理。同时,以试点项目为引领,积极推动构建小微空间治理机制体系创新,探索部门共建、多元共治、市民共享的治理新路径、新方法,将编制形成《宁波市小微公共空间治理指南》等标准体系,打造形成一批小微空间典型示范案例。
小微空间治理如何回应民生,又如何打造亮点?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住建部门将通过“以人为本”的精细治理,“量体裁衣”式微更新、微改造,打造“宁波特色”的治理路径。一方面,小微空间治理强调“群众参与”模式,对市民需求充分调研,打造“桥下驿”等城市微驿站,同步联合街道、社区开展“共享花园”“共享书屋”等共建共治,以“针灸式”推动城市小微公共空间的微更新和整体提升。另一方面,小微空间治理强调片区内的统筹规划,高度重视碎片空间整合利用和功能互补,以区域内小微空间为串联线,结合区域自身文化特色和发展定位,在功能扩展、服务保障、文化内涵、品质提升、活力韧性、智慧宜居上综合发力,打造形成符合市民期待且具有实效的城市小微公共空间集约化治理案例。
下一步,全市住建部门将联合各部门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并持续拓宽小微公共空间治理的市民共商共治机制,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确保我市小微公共空间治理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目标通过微更新,盘活城市“小空间”“边角地”,进一步激发城市活力,打通市民群众幸福感“最后一公里”,让小微公共空间成为市民的幸福家园、活力乐园和城市花园,努力打造“更活力、更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