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节能〔2019〕1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区县经信局、住建局初审,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共同实地核查并审核后,拟对浙江新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进行认定公告,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举报投诉。以单位名义书面举报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180939,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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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607室
邮编:315042
附件: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八批)公示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八批)公示名单
序号 | 地区 | 单 位 名 称 |
1 | 海曙区 | 浙江新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 | 海曙区 | 宁波一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 | 海曙区 | 宁波领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4 | 慈溪市 | 浙江宇洋环境有限公司 |
5 | 北仑区 | 宁波颜欣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