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推荐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的邬昊睿同志为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推荐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要把政治表现摆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实绩导向,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坚持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1.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重要影响力;
2.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恪尽职守,工作勤奋,乐于奉献,业绩突出;
3.工作创造性强,勇于探索,成效明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近五年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五年内发生较大失职、渎职问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学历 学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行政级别 |
1 | 邬昊睿 | 男 | 汉族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硕士 | 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职员 | 无 |
三、主要事迹
另附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如有问题、意见、建议,可以进行来电、来访反映。
电话:89187222;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