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史瑜 | 女 | 1981年10月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土木工程专业 | 大学 | 经济师 2014年11月 | 象山县县级机关幼儿园2000年8月毕业分配 | 象山县建筑业管理中心 | 专业技术 专技九级 | 2021.08 |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 专业技术 专技九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3月3日起至3月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30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7247,联系人:邵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