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5-04-22 15: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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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史瑜

1981年10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土木工程专业

大学

经济师

2014年11月

象山县县级机关幼儿园2000年8月毕业分配

象山县建筑业管理中心

专业技术

专技九级

2021.08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专业技术

专技九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3月3日起至3月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30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7247,联系人:邵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