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我市自2025年5月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5月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也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如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