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和设计处发布日期:2025-08-26 09: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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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工程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品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和专家论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21〕59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开展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范围

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中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施工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内各专业类别的专家分为普通专家、资深专家和特邀专家。入库专家应分别满足相应类别的条件(详见附件)。

二、操作流程

本次专家库更新工作采取本人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组织选拔的方式,采用网络在线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操作如下:

(一)填报网址入口

直接输入网址(http://183.136.157.14:9009)进入。系统暂未开通手机客户端,请使用电脑登录。

(二)系统填报

凡申请进入专家库成员的专家,均应先在系统注册,并按规定完成网上相关内容的填写,及按系统提示上传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内容真实可靠,如有失实,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

填报完成后,导出并打印《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推荐(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和承诺书一起上传系统,点击“提交”。

(三)信息审核

市住建局将对提交的所有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拟入库专家名单在该系统和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三、征集时间

1.本次专家库成员更新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2.每期专家聘用时限2为年,由市住建局根据专家咨询后评估效果每两年更新一次。

四、其他要求

1.专家信息是遴选专家的主要依据,为保证精准选用专家,提高服务水平,请各位专家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专家名单以本次更新工作完成后入库名单为准,原专家库名单作废。

2.请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各单位对本单位专家信息应全部进行确认,已入库专家信息未变更的也应填报《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推荐(申请)表》并在个人简历一栏注明入库时间,已入库专家未填报的将视为放弃入库。

3.专家库成员的征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由宁波市住建局科技设计处负责实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住建局科技和设计处胡晨霞,联系电话:89180570;

邮箱:kjc1606@163.com;

联系人:宽易科技程涛,QQ:3435954975。



附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和专家论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