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06-06-21 15: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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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言

       理清思路,应对挑战,抓住机遇,加速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不仅是一项事关我市建设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编制工作是在我委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借鉴国家、省和有关城市的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经验,依据《浙江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信息化专项规划纲要(2006—2010)》、《宁波市信息化发展规划(2003-2007)》、《宁波市电子政务“十一五”发展规划》等国家和省市重要指导性文件,在充分把握我委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和机遇的基础上,提出我委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
       本《纲要》是我委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相关信息化建设计划、方案的重要依据,适用范围为各机关处(室)及委属事业单位。
       2 信息化建设现状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委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加快下一步信息化建设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2.1 信息化基础设施初具规模
       目前,我委已建成的信息中心机房位于房产大厦12楼,建筑面积约690平方米。中心机房分基本办公区域和机房设备区域(占地325平方米),其中基本办公区域包括接待室、联合办公区、中心办公室、培训室、储藏室;机房设备区域包括消防室、精密空调与配电室、信息中心主机房、住房公积金分机房、房产交易与权籍中心分机房。
       信息中心机房的建设为实现设备集中存放、数据统一管理奠定了基础。目前中心机房的主要设备有:内网与外网核心交换机、内网与外网防火墙、办公自动化服务器、邮件服务器、数据服务器、网站服务器、病毒服务器、FTP服务器、NAS服务器等设备,主要用于外网与办公自动化建设。各处(室)和委属事业单位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所需的软硬件设施须另外购置,并统一放在中心机房运行管理。
       我委已初步建立内、外网,并实现与市政府专网互联。机关各处(室)和部分委属事业单位已实现网络联通。目前已联网的单位有: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建委企改办、市房地产交易与权籍中心、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四自”工程结算中心、市装饰协会。
       2.2 信息化应用建设初见成效
       我委已建立了面向公众的对外服务网站——“宁波建设网”。依托委信息中心管理的软件系统有: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办公事务系统、宁波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宁波城建档案馆网站、建委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统筹管理系统。
目前机关部分处(室)正在开发的应用系统有:
       1、市场处的“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2、城建处的“城建管理信息系统”。
       委属事业单位已经建成或正在开发的应用系统有:
       1、档案馆的“城建档案管理”和“城市建设工程照片档案管理”系统。
       2、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
       3、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的“房地产档案管理系统”、“备案卡管理系统”、“网上透明售房系统”。
       2.3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信息化建设初期阶段,因未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缺乏统筹规划和管理,所以我委的信息化建设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多头管理。由于历史的原因,除了科技处外,部分委属事业单位建立了信息化管理机构,机构之间各自为政,给信息化的协调、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2、重复建设。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划,机关各处(室)及委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存在重复建设现象,资源利用率不高。
       3、资源共享困难。机关及属委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较少考虑资源共享的要求,导致建成的系统所采用的软硬件设施、应用开发技术架构等自成体系,资源共享困难,制约了我委综合利用资源能力的发展。
       4、信息孤岛。机关及属委事业单位的业务系统建设时,未考虑互联互通的要求,信息共享的困难较大,形成了“信息孤岛”,不利于充分发挥各种信息资源的作用。
       5、信息化发展不平衡。各单位间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制约了我委整体信息化效能的发挥;信息化建设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培训现象。
       6、缺乏统一标准。缺少与网络平台、安全系统、运行保障、标准体系等相关配套工作的协调发展,尚待制定统一规划下的整体和优先推进策略。
       暴露出来的问题,制约着我委信息化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如何转变思路,提出构建完善、高效的管理信息体系新战略,切实提高我委行政管理和公众服务效率,已经变得刻不容缓。
       3 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建设原则
       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委信息化建设,以建设“数字宁波”战略方针为指导,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 “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验收,促进资源共享”的精神,切实推进我委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制定我委今后信息化建设框架方案,实现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推动数字城市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3.2 建设原则
       我委的信息化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必须从宏观、系统的角度出发,做好统筹规划,构建信息化整体框架。 在统筹规划基础上,找准各个阶段的发展瓶颈和突破口,有重点、分步骤地予以推进。
       (2)统一标准、统一验收。必须着眼未来,用科学的理论和系统的方法,强调“统一规范、统一接口”。采用和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建立统一的调控机制和验收体制。
       (3)应用主导,务求实效。将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作为信息化发展首要任务,狠抓应用和服务,努力提高应用水平,促进信息化发展。从解决我委当前信息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选择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典型业务应用系统优先开发,确定有限目标。避免形式主义、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4)资源共享、安全可靠。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网络、业务系统等资源基础,加强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投入,避免“信息孤岛”,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加强制度建设,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
       3.3 建设目标
       我委信息化建设环境进一步改善,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效益明显。
       1、建成比较完善的信息化主体框架和运行体系,实现信息传递、业务管理、业务流程电子化、标准化、网络化,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为公众与企业的服务水平有大幅提高。
       2、初步建立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相适应的体制和环境,形成统一的规范、标准体系和资源开放的良性机制,实现全市建设系统范围内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应用,使信息化发展水平与我市城市现代化进程相同步。
       3.4 主要任务
       我委信息化建设牵涉面广,持续时间长。建设时要求牢牢围绕我委信息化建设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3.4.1 加强管理,成立信息中心实体机构
       为解决我委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等问题,成立实体化的信息中心机构,负责制订宁波市建设系统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贯彻国家、省、市信息化建设标准,组织协调应用系统信息共享平台与数据库的建设、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信息化建设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实现建委信息网和设备资源管理、信息资源整合及综合开发利用。
新建的信息中心应牢固树立为各部门服务的思想,定位于网络与通信中心、数据中心、安全监控中心、安全认证中心等四大职责,切实做好各项技术保障和服务工作,成为我委信息化坚实的技术支持后盾。
       3.4.2 整合资源,构筑适应建设事业发展的信息化基础环境
       采用现代化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努力构筑适应建设事业发展的信息化基础环境,使之成为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汇集、发布、交流、处理和共享业务信息的平台。围绕信息化基础环境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调整完善政务网
       依据宁波市政务内外网建设规范和要求,完善我委的网络建设,改造我委局域网,进一步扩大网络规模容量、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网络性能,建成安全、稳定的宽带多媒体综合业务网,适应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扩大网络的覆盖面,构建覆盖各处(室)、各委属事业单位的网络体系。
       2、加强运行保障平台的建设
加强信息处理和存储系统的建设,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存储、查询、交换以及各类应用系统访问、管理、维护的服务,完成信息资源从分布到集中的战略转变;建立数据备份系统,实现所有业务数据实时存储与备份。建立异地容灾系统,制定容灾机制,确保在各种灾难损害发生后,最大限度地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正常应用服务。
       3、建成应用支撑平台
以信息交换和共享为目标、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源头、信息网络为载体。围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做好各项工作。通过采用公共资源配置系统,使各个应用系统在管理上采用一致的界面,进行集中的管理,使用共同的安全机制和用户管理,提高基于网络的系统和应用的可靠性,并使管理任务自动化,同时减少重复建设。使用户能够以一种身份登录后直接使用其权限所规定的相应功能。
       3.4.3 理顺流程,建立高效的综合业务管理主线
在我委信息化发展规划框架内,建设和完善“项目库、“人员库”、“企业库”三大信息资源库,进一步增加数据库的容量、涵盖面和更新频率,方便查询各类信息。增强数据集成度,实现建设数据的交换和集成。
以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为基础,以整理业务和管理流程为核心,从信息孤岛模式向系统集成模式转变,建设和完善综合办公系统、五条业务管理主线(即“数字城建”、“数字房产”、“建筑业管理”、“建设行政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建成高效的建委综合业务管理体系。
       3.4.4 重视人才,启动信息化队伍培训计划
启动信息化队伍培训计划,培养一支信息化专业队伍,即要突出应用、强化培训、加大培训投入,尽快培养一支能胜任当今信息化环境下开展工作的新型队伍,为我委信息化发展和应用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这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
       在加强信息中心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力争使每个机关处(室)、委属事业单位至少1人成为我委信息化方面的行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与信息化技术装备建设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计算机技术和应用专项培训,提高应用水平,提高系统运行、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3.4.5 规范指标,制订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
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化的标准规范。制定我委统一的信息化应用规范标准体系,加速资源整合、系统整合和业务整合,为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的共享提供保障。并充分利用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合协调能力,积极推行标准体系的实施,使信息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共享。
       结合国家和省相关安全规范,参照ISO17790标准,在我委建立完整、科学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过推广网络安全软硬件技术,对各数据库、应用系统制定硬件技术应用标准,保证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可靠;建立集多种安全系统为一体的网络安全服务系统,基本实现信息的安全传输;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提供杀毒、病毒防御、网络安全监测维护、网络安全咨询等一系列安全防护服务;形成完善的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为网络安全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4 建设框架
       我委信息化建设系统众多,涉及面广,必须根据我委的信息化总体定位,发挥优势,统一协调,突出重点。我委信息化的建设框架如图1所示。

图1、我委信息化建设框架示意图


       建委信息化建设框架可分为五个层次和三大保障体系。
       1、五个层次
       五个层次包括接入层、应用层、应用支撑层、数据库层、基础设施层,各个层次的结构和功能相对独立,下一层为上一层提供支持和服务。
       (1)接入层包括办公系统接入、宁波建设网及建设事业服务热线接入;
       (2)应用层包括综合办公系统(OA)、决策分析系统两套系统,“数字城建”、“数字房产”、“建筑业管理”、“建设行政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五条主线;
       (3)应用支撑层包括公共资源配置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和数据共享系统;
       (4)数据库层包括项目库、人员库、企业库等数据库;
       (5)软硬件基础设施包括网络系统、服务器和存储系统、应用系统基础设施。
       2、三大保障体系
       三大保障体系包括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和信息化运行保障体系。
       (1)安全保障体系为各层次提供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手段;
       (2)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在技术上和管理上提供标准化依据;
       (3)运行保障机制为网络和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管理规范等方面的保障。
       上述五个层次和三大保障体系构成了建委信息化系统这个整体,在我委信息化建设中,上述各部分必须同等看待,统一建设,缺一不可。
       5 建设重点
       我委信息化建设重点归纳起来为“二三三五”,即重点建设“两套系统、三个平台、三大数据库、五条主线”。
       1、两套系统:即建委综合办公系统(OA)、领导决策分析系统;
       2、三个平台:软硬件基础平台、应用支撑平台、统一接入平台;
       3、三大数据库:项目信息数据库、人员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息数据库;
       4、五条主线:“数字城建”业务主线、“数字房产”主线、“建筑业管理”主线、“建设行政管理”主线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主线。
       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和运作,构建起我委信息化综合体系,推动建设事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5.1 两套系统
       两套系统包括建委综合办公系统(OA)和领导决策分析系统。
       5.1.1 建委综合办公系统(OA)
       建委综合办公系统(OA)主要面向委机关及各委属事业单位,提供完整统一的综合办公平台,实现以下功能:
       1、实现办公自动化,包括公文管理、日程安排、电子邮件收发、档案管理、信息发布与管理、信访管理、人事管理、会议管理、车辆管理等功能,并提供与市政府和省建设厅的办公系统接口;
       2、建立应用接入标准,为五条主线的业务管理系统提供统一的入口;
       3、根据各类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特点进行个性化设置,使各层级工作人员方便地获取各种必要的信息,接受各种系统服务。
       5.1.2 领导决策分析系统
       以我委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库为基础,建立领导决策分析系统,依托应用支撑系统,根据支持子系统提供的信息,强化信息的后台处理、综合分析和深度挖掘,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分析经济活动的特点、规律,研究决定我委工作的重点、方针,更好地指导工作,提高信息的综合应用和共享水平。
       利用丰富的统计分析工具,采用各种多维图形分析功能,直观地展示一定条件下的工作成绩、发展趋势和潜在风险;参照工作计划,对工作完成比率、工作完成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客观评估各业务处室、委属事业单位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实施具有我委特色的效绩评价系统,实现对工作评价的量化。通过查询功能模块,领导可以全面查询各业务处室工作开展和计划完成情况;通过一定条件下的组合查询功能,能查询出一定时期、一定数量的统计资料,多角度多维度掌握全局的工作情况。
       5.2 三个平台
       三个平台包括软硬件基础平台、应用支撑平台、统一接入平台。
       5.2.1 软硬件基础平台
       软硬件基础平台主要包括网络系统、主机及存储系统和应用系统基础设施。
       1、网络系统。遵循国家和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与宁波市政务内外网调整改造保持步调一致、标准统一,在我委现有的网络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先进成熟的技术手段,建成结构合理、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网络,实现与宁波市政务外网的联网,连接我委各职能部门系统,以及因工作需要接入的企事业单位,支持数据、语音和视频业务,传输性能满足业务需求,具备网络管理和信息交换等完善的功能。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整体优势,为全市建设系统各业务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提供一个功能完备、稳定可靠、高度安全的网络通信环境。
       2、主机及信息存储系统。为了确保各应用系统的运行,必须建设主机及信息存储系统;建设应用系统的基础设施,如各主机的操作系统、系统所需的数据库软件、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措施等。
       3、网络安全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的建设,为各部门提供包括咨询、管理、维护在内的完整的安全解决方案;并以一定的方式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一个功能强大的安全管理平台,实现简化操作、集合功能,统一配置,提高对于网络安全的快速应对机制,极大地方便安全管理和网络管理。
       4、数据安全系统。实现所有业务数据实时存储与备份;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为信息存储平台提供业务数据的灾难备份服务。
       5.2.2 应用支撑平台
       应用支撑平台包括公共资源配置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和数据共享系统。
       5.2.2.1 公共资源配置系统
       公共信息资源是指在整个系统各个业务系统中共同使用到的信息资源。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是适用于系统中所有的业务系统的,它所提供的服务协议必须是其他系统所能使用的,它的管理方式和所提供的服务协议必须相对稳定。       
       通过采用公共资源配置系统,各个应用系统采用一致的集中管理界面,使用共同的安全机制和用户管理,提高基于网络的系统和应用的可靠性,并使管理任务自动化,同时减少重复建设。
       公共资源配置系统主要提供如下的功能。
       1、统一用户身份管理
       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实现以下几个功能:
       (1)身份管理:对网络中所有的有关身份标识的信息统一管理,包括用户信息、服务器信息、应用系统等信息的管理。
       (2)集中认证:确认用户的身份,同时为我委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有效的身份标识。认证的方式可以采用用户名和密码方式,也可以结合数字证书的方式。
       (3)分级授权:满足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于多部门的需要,不同级别的管理员将权限范围内的信息资源授权给相应的用户。授权控制可以基于用户、角色、访问类型来进行。既可应用于内部软件系统的授权保护,也可以应用于外部的控制如防火墙等。
       (4)单点登录:用户在整个建委信息系统只需登录一次,当用户进入其他应用系统时不需要重复登录。
       2、资源管理
       公共资源配置系统中的业务系统管理集中对系统中的各个功能及各个服务栏目进行授权控制,并提供完整的系统功能信息。应用系统管理服务将各个应用系统的具体功能作为可以被授权的对象实体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监控和统一授权。
       3、授权管理
授权过程具备三个最基本的组成要素即被授权的实体、被保护的实体和权限类型。系统通过这三个要素的组合和继承过滤等机制,利用灵活方便的授权规则来实现复杂的授权管理要求。
       5.2.2.2 数据交换系统
       为实现资源共享,构筑一个信息全面、数据共享、条块互通的建委数据交换系统:
       1、对内,为建委内部的各类应用系统提供相互之间的数据交换服务;
       2、对外,提供与市数据交换中心的数据交换接口,依托市数据交换中心实现市建委与宁波市其它如国土、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
       通过数据交换系统,减少人工干预,做到信息的自动收集、自动分类、集中处理和统一发布。加快行政管理从金字塔型向扁平化管理的转变,最大限度实现各部门的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逐步实现建设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2.2.3 数据共享系统
       数据共享系统主要针对共享性数据资源,如三大基础数据库,以及面向一些专题应用的专业数据库和数据仓库,平台的信息共享体系应提供数据描述、注册、发布、目录、汇总、分发、同步、上/下载、组装等功能模块,以支持多种模式的数据共享。
数据共享系统的共享模式包括:
       1、共享数据库模式:实现从业务系统中及时自动提取数据的功能。
       2、虚拟数据库模式:基于元数据和Web Services的方式,实现分布式查询的功能
       5.2.3 统一接入平台
       面向使用人员提供统一接入功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宁波市建设网” 网站、“建设事业服务热线”系统。办公系统的接 入为机关处(室)、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综合办公系统(OA)的登录界面,通过OA系统中实现统一接入。
       5.2.3.1 “宁波市建设网” 网站
       “宁波市建设网”对五条业务主线进行有效的整合,并以统一的、人性化的界面,为社会公众发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开发、城建以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及各种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种信息,并提供我市建设系统各种行政审批业务的网上入口,实现网上申报和受理。
       通过“宁波市建设网站”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我委及各属委事业单位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5.2.3.2 “建设事业服务热线”系统
根据省建设厅《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信息化专项规划纲要(2006—2010)》的要求,利用最新的现代信息化技术,建立统一的呼叫中心——“建设事业服务热线”系统,集中受理与城市供水、市政、拆迁、房屋交易、招标投标、房产管理、建筑工程交易、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有关的咨询、投诉、建议、批评、意见等。该系统将利用计算机网络,与市我市供水、市政工程、房产交易、房屋拆迁等相关企业和部门实现多点、多部门联网联动。
       5.3 三大数据库
       我委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围绕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共用数据库的建设和运维着手。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先期重点建设三个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三大数据库”),即城市建设项目基本信息数据库(简称“项目库”)、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简称“企业库”)和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简称“人员库”)。
       另外,各条业务主线均有与该主线有关的专业数据,也需建设相应的数据库,这些数据库作为“三大数据库”的重要补充,与“三大数据库”共同支撑起我委整体的信息应用系统。
       5.3.1 项目库
       项目库以项目信息为基本元素,存储项目申报、审批、监管的基本信息。项目库建设涉及多个领域、关系到多个部门。通过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各类项目基础信息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处室、各委属事业单位之间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保证项目质量,强化监管力度。
       项目库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和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建设部、建设厅、市政府以及我委的有关规划;项目建议书的有关内容等;与项目审批、建设有关的信息等。
       项目入库应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原则,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确保我市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5.3.2 企业库
       企业库以企业信息为基本元素,包括我市建设行业各类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市场活动各环节中的业绩、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情况等,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在建设领域的动态状况。
       通过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企业的基础信息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企业的真实状态信息,实现对建设行业各类企业的全方位监管,促进我市建设行业良性、健康的发展。
       5.3.3 人员库
       人员库以人员信息为基本元素,存储宁波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市场活动各环节(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等)中的业绩、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情况等。
       通过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人员的基础信息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真实反映从业人员在建设领域的动态状况,使我市建设行业管理更加公开、透明。
       5.3.4 其它专业数据库
       根据各业务系统的要求,建设其它专业数据库,作为“三大数据库”的重要补充。
       5.4 五条主线
       根据《浙江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信息化专项规划纲要(2006—2010)》及我委行政管理职能和业务发展要求,按照“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我委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包括五条主线:“数字城建”、“数字房产”、“建筑业管理”、“建设行政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图2、五条主线的总体结构示意图


       5.4.1 “数字城建”主线
       “数字城建”主线依托现有各行业信息资源,初步建立以GIS为基础的,CAD为应用的数字化城市建设管理系统,实现对市政工程立项、招投标、拆迁、前期管理、图审、施工监管、综合验收、资料存档等各项工作的管理。

 

 

 


 

 

 

图3、“数字城建”主线结构示意图


       5.4.1.1 城建管理信息系统
       城建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城建处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城建工程项目的计划管理、项目报批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1.2 市政工程前期管理信息系统
       市政工程前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前期办的管理职能,对工程计划、工程三算、工程管理、世行项目管理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1.3 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市政基础设施部分)
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市政基础设施部分):根据招标办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1.4 拆迁管理系统(市政基础设施部分)
       拆迁管理系统(市政基础设施部分):根据拆迁办的管理职能,对市政工程涉及的拆迁费用预测及预算编制、拆迁调查登记、拆迁协议签订及政策咨询、拆迁安置、建设用地土地报批及征用、拆房管理、拆迁善后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1.5 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市政基础设施部分)
       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市政基础设施部分):根据科技处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5.4.1.6 数字城建档案馆
       数字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建档案馆的职能,对城建档案信息资源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数字城建档案馆”。充分发掘城建档案信息的价值,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服务。城建包括纸质档案,照片档案和缩微档案。
       5.4.2 “数字房产”主线
       “数字房产”主线围绕房地产业务,基于GIS等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房地产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白蚁防治和信息发布等业务的一体化管理。

 

 

 


 

 

 

图4、“数字房产”主线结构示意图


       5.4.2.1 房地产开发管理信息系统
房地产开发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房地产开发处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房地产开发计划、房地产开发项目论证、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商品房预售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2.2 拆迁管理信息系统(民用部分)
       拆迁管理信息系统(民用部分):根据拆迁办的管理职能,对民用建筑和住房安置资金管理涉及的政策调研、拆迁纠纷调解、拆房施工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2.3 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民用部分)
       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民用部分):根据科技处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5.4.2.4 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民用部分)
       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民用部分):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房地产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2.5 白蚁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白蚁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宁波市白蚁防治所的职能,对全市新建房屋涉及的白蚁预防工程质量管理、白蚁预防合同管理、药物管理、档案管理、回访复查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2.6 房地产交易与权籍管理系统
       房地产交易与权籍管理系统:根据宁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职能,对有关房产交易、产权产籍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2.7 房产档案管理系统
       房产档案管理系统:根据宁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职能,对地籍图档、房屋拆迁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档案、产籍卡、房地产登记清册、土地房产登记清册等档案资料进行管理,并利用各种形式为城市建设及房地产开发单位、购租房消费者等各种用户提供查询咨询服务。
       5.4.2.8 经济房管理信息系统
       经济房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宁波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对经济适用房的发展规划、项目储备、经济适用房销售及出租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2.9 房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房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房屋综合管理处的行政职能,对房地产项目的物业管理、维修专项资金管理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3 “建筑业管理”主线
       “建筑业管理”主线实现对建筑行业的信息化管理,重点实施内容为建设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建筑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等。

 

 

 


 

 

 

图5、“建筑业管理”主线结构示意图


       5.4.3.1 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市场处和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处的行政职能,对建筑业有关各类单位资质及资格审查和管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检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3.2 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
       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科技处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5.4.3.3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根据宁波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能,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3.4 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系统
       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系统:根据宁波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能,对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4 “建设行政管理”主线
       “建设行政管理”主线包括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图6、“建设行政管理”主线结构示意图


       5.4.4.1 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法规处的行政职能,对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流程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管理、房屋拆迁法规的实施、调解和裁决、拆迁许可证和拆房单位资格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等方面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4.2 信访管理信息系统
       信访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法规处的行政职能,对信访登记、信访事项交办、督办等方面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4.3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组人处的行政职能,对建设系统各类专业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
       5.4.4.4 建设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培训中心的职能,对建设系统人员实现培训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4.5 建设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科技处的行政职能,对建设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受理、审核、项目执行情况跟踪、项目成果验收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并以宁波市建设系统信息网络为基础,实现科研信息资源的共享,为提高科研部门的办公效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信息平台,以提高科研系统的科研开发能力,为建设系统科技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4.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主线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从管理型逐步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下设若干分中心。中心和分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的财务核算和统一的业务管理。分中心受中心委托,具体负责所在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为适应形势的发展,理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流程,归纳“住房公积金管理”主线,主要包括归集管理系统、信贷管理系统、计财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统计分析系统、公积金监管系统。

 

 

 


 

 

 

图7、“住房公积金管理”主线结构示意图


       5.4.5.1 归集管理系统
       归集管理系统:根据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对全市范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转移、变更、年度对帐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5.2 信贷管理系统
       信贷管理系统:根据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对全市范围的职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申请、受理、申批、贷款发放及贷后跟踪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5.3 计财管理系统
       计财管理系统:根据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对全市范围的资金使用计划编制、资金运用、资金核算,单位行政经费核算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5.4 行政执法管理系统
       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根据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行政执法、年度验审、公积金缴交扩面、执法指导、政策咨询以及有关贷款咨询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5.4.5.5 统计分析系统
       统计分析系统:根据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对公积金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生成文字、图形、报表等形式,及时反映住房资金变化的信息,监控各项业务运行情况。
       5.4.5.6 公积金监管系统
       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关于“建设部要充分依托现有网络系统基础,建立健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与各省(区)住房公积金监督机构联网,对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的要求,根据建设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实施方案》的规范标准,在省建设厅统一部署下,部署公积金监管系统运行所必需的运行环境,安装公积金监管系统软件。建立完成基于公积金监管系统数据接口标准的数据对应关系,实现向部级、省级公积金监管系统的数据传输。 
       6 保障措施
       我委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确保建委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的顺利建设和各项信息化目标的实现,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组织、人才、资金、文化、安全、制度等保障,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实施,形成有效的促进机制和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为信息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理顺领导管理体制,建立以委主管领导为首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定期研究、部署和指导工作,加强对我委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的协调。健全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各处(室)和委属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相关的任务,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加强信息化建设考核,把信息化工作列入对各处(室)和单位领导考核的内容。
       2、完善规范,为信息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包括信息系统硬软件管理规定、规章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内容,是建委信息系统主要应用、重点资源建设以及网络平台等任务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建委信息化建设稳定、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必须适时制订我委的信息硬软件管理规定等规章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保护软件知识产权。加大对规章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对我委信息化发展监督管理。保证我委信息化建设的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3、健全机制,为信息化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把信息化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保持每年有一定比例增长,切实增加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统筹安排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注重对软件开发、系统应用与示范工程的投资力度。规范和完善市场融资方式,鼓励特许开发等方式开发和经营,推动建设信息化发展的社会化动作。
       4、强化管理,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实施保障
       要加强我委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论证、经费安排、项目实施、项目评估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引进、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现代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信息建设项目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建立条块结合、层层分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形成系统、规范的信息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要积极贯彻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快有关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扩大现行标准体系的内涵和外延,从单纯的技术标准向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质量控制体系和工作规范等多个层面拓展,不断完善标准化技术体系。
       要采用先进的安全保密技术手段,依法对重要的信息交换环节进行监控,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设施。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对信息安全进行管理,从监管和威慑两个方面加强信息安全,切实保证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5、引进外力,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引进外力,聘请相关专家,建立统一评审、统一验收的机制。在各子系统建设前期,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对建设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统一评审,使方案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开放性。各子系统分步骤建设,各子系统建成后,我委组织专家进行统一的验收。
       引入咨询和监理机制,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模式。项目建设应采用工程管理国际通行的模式,即由投资建设部门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咨询商、开发商和监理机构,形成咨询商、开发商和监理机构相互制约机制,共同对建设项目负责。
       监理公司在项目中受业主单位委托,代表业主方的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化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监理方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对待承建方,通过控制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和变更,管理工程合同、工程信息和工程安全,协调项目建设各方的关系,来确保最终圆满地完成建设目标。
       6、吸纳人才,为信息化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优化环境,尽快形成一支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结构合理的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大力普及信息化基础知识,提高我委运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装备的能力,以适应我委信息化发展对高素质专门人才的要求。
       7 效益分析
       我委信息化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当今最先进的信息技术来融合建委业务工作,使之发生整体性的进步。因此,我委信息化建设工程的效益是非常显著的。
       1、通过我委信息化的建设,将极大地提高我委的管理水平和监管力度,实现我委各处(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电算化。并将会为我委的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活力。
       2、降低管理成本,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减轻工作人员劳动强度,促进建委业务的深入开展和宏观决策,改进工作流程和方法。
       3、增加我委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促进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
       4、通过信息化建设,建立起集中的数据库,并发挥数据库巨大的使用价值,通过信息的流动和利用,拓展数据的交换和共享。 
       5、公共服务网站的建立,促进了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与公众和企业的联系。并将加大建设事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更好地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极大地方便公众和企业的查询及办理事件。
       6、电子政务系统和各种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提高我委的办公效率,促进各级机关的信息交流。推动政府电子政务延伸。
       总之,随着我委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应用层次的不断深入,既提高了建委系统工作本身的效益,也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8 附件、我委“东部新城”建委机房和网络建设构想
       8.1 概述
       根据宁波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宁波市建设委员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将搬迁至宁波市东部新城。为了使“东部新城”建委机房和网络系统能够满足信息化应用的需求,同时也为新大楼设计时能充分考虑机房的特殊需求,新大楼设计中涉及信息化建设部分如机房、大楼综合布线等,应由我委信息化主管部门参与论证。
       以下各节为“东部新城”建委机房和网络建设的构想。
       8.2 建委机房建设构想
       8.2.1 关于机房选址
       根据规划,东部新城建委大楼由主楼、附楼和裙楼组成。主楼高约90米,附楼高约60米。机房是新大楼的网络中心和数据中心,考虑到网络布线、设备放置等要求,将机房选在主楼。
       根据《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的建议,“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同时考虑到新大楼的实际情况,可以将机房选择在第2 ~ 6层。
       在新大楼设计时,应保证大楼的货梯能够到达机房区所在楼层,否则应具备室外吊装条件,以方便大型设备进入机房。货梯的高度及宽度等均应考虑到大型设备进出的要求。
       8.2.2 关于机房总体布局
       机房包括办公区和机房区两部分。
一、机房区
       机房区参考国标A类机房标准进行设计。机房区主要用于放置各种机房重要设施,实现对各种设施的集中管理和维护。机房区主要包括主机房、值班室、操作及监控室、空调及配电间、消防间、介质存储间、备用房间等。各房间位置要适当,面积要留足,要考虑扩展余地。机房区面积应不低于1200平方米。
二、办公区
       办公区是信息中心的主要办公场所,按国标机房辅类机房标准设计。包括办公室、小会议室、接待室、储藏室、维修间、配件间等,面积应不低于1200平方米。
       8.2.3 关于机房的设计规范标准
       一、机房场地条件要求
       在新大楼设计时,根据国家A级机房标准和《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机房场地满足应如下要求:
       1、机房区的主体结构采用大开间大跨度的柱网,内隔墙宜具有一定的可变性。
       2、机房区层高不低于3.6m,梁下高不低于3.1m。
       3、主机房的楼板荷载按5.0~7.5kN/m2设计。空调及配电间的楼板设计荷载不得低于10 kN/m2,并应能根据电池数量和摆放位置,按需另行加固。
       4、空调及配电间应设计给排水管道,且该管道不得经过主机房。
       5、要避开强电磁场干扰,远离嗓声源,不能与卫生间等贴邻。
       6、在空调及配电间附近预留合适的室外平台,用于安放机房专用空调的室外机。空调外机会释放噪音和热量,故新大楼设计时应予以充分考虑,以免与其它单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机房区动力供电系统
       主机房动力供电系统包括不间断电源系统(UPS)、辅助设备供电系统、照明供电系统。新大楼设计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1、考虑到主机房供电安全,大楼应专为主机房提供2路足够容量的供电线路。
       2、主机房配置2台UPS组成冗余系统,保证供电安全。
       3、大楼应专为辅助设备提供供电线路。辅助设备主要包括主机房的精密空调、新风机、维修插座等。
       4、机房配置单独的配电柜,大楼提供的专门供电线路敷设进入该配电柜。
       5、照明供电分为正常照明供电和应急照明供电,其中应急照明供电由UPS提供。
       三、主机房精密空调和新风系统
       主机房采用专用的精密空调和新风系统,设计时应主要考虑如下的因素。
       1、根据机房的设备数量、摆放位置选择合适的空调容量。
       2、合理安排精密空调的进水和出水位置,保证进出水管不经过主机房区域。
       3、合理选择精密空调的室外机摆放位置,避免室外机距离过远。
       4、主机房新风系统设计时,采风口的设计位置,需考虑是否与大楼的新风系统相结合。
       5、大楼设计时,应为气体灭火区域预留排风口,用以排除可能出现的烟雾及灭火后出现的气体。
       四、防雷接地系统
       主机房防雷和接地系统设计时主要考虑如下的因素:
       1、在大楼动力室电源线总配电盘上安装并联式专用避雷器构成第一级防雷系统;
       2、在机房配电柜进线处,安装并联式电源避雷器构成第二级防雷系统;
       3、在UPS输入端安装第三级防雷系统;
       4、大楼应提供联合接地体端子,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Ω;
       5、主机房所有的桥架、金属管等需进行跨接,并连同活动地板支架一起,与主机房内接地铜排相连,组成接地系统。
       五、设备环境监控系统
设备环境监控系统设计时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1、将压配电设备、UPS、精密空调、消防设备、安防系统等统一监控、统一管理。
       2、合理设置漏水检测线布置,保证对漏水检测的准确性。
       3、合理设置多种报警方式,保证报警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六、主机房消防系统
       主机房消防系统采用七氟丙烷气体全淹没灭火方式。消防系统设计时应主要考虑的因素有:
       1、消防系统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消防标准规范,并报市消防部门批准。消防系统需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方案设计时应考虑与大楼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
       七、主机房安防系统
       主机房安防系统包括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安防系统设计时应主要考虑的因素有:
       1、安防的监控可以整合到环境监控系统中,进行集中监控。
       2、设计时应考虑与大楼的安防进行互联,将部分监控信号传送给大楼的监控中心。
       8.3 异地容灾备份中心构想
       由于我委涉及的领域关系国计民生,尤其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而且具有数据庞杂、业务众多、开放度高等特点,给我委信息化规划、建设以及维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确保万无一失,进一步提高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我委应有异地容灾备份解决方案。
       异地容灾备份解决方案是在主信息中心发生事故或灾难时由异地设备提供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容灾恢复。异地容灾中心具有主信息中心的相同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两个中心的数据是同步的。在无大灾难时,主信息中心正常运行。在有大灾难时,即以最快速度将系统从主信息中心切换到异地容灾中心,而异地备份中心提供已同步的数据,保证业务管理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确保切换接管过程迅速、平滑、稳定。
       新大楼建成后,我委网络系统和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迁移到新机房,成为主信息中心。老机房非但不会因此废弃,而且适时地定位于远程灾难备份中心。这样既提升了我委信息化建设层次,又达到了充分保护原有投资目的。
       8.4 综合布线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主要包括大楼综合布线和主机房内综合布线。线缆采用多模光纤和全六类双绞线。
       大楼综合布线系统包括在大楼的智能化工程中,各楼层的接入光纤引至主机房的配线机柜内。大楼智能化工程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线路冗余及扩展性,以适应将来中心机房各种不同的要求。
       机房综合布线主要在活动地板下通过弱电桥架敷设。
       大楼综合布线属于楼宇智能化工程一部分,无论设计还是实施阶段都有严格国家标准规范,因此大楼综合布线方案应由建委信息化主管部门参与论证。
       以下为我委大楼综合布线设计的几个重要规范。
       一、弱电间的设置要求:
       为建设大楼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新大楼每个楼层应设计一间弱电间,用于摆放机柜及楼层接入交换机等设备。弱电间不小于6平方米。楼层弱电间之间通过弱电井贯通。弱电间位置要能保证至该楼层任一计算机信息点线缆长度不超过90m。弱电间向外开启,并朝向公共通道,采用防火门。桥架进出弱电间留洞必须提供,内部楼板留洞一般宽度250mm,长度根据实际需要。
了解层高、吊顶情况,特别是通道吊顶高度。提供弱电桥架安装位置及标高。
       向结构专业提供进出建筑物管线穿越地下层剪力墙孔洞大小、数量及位置。有的建筑物如果进出管线多,则要出管线剖面图,注明管子间距,行距及标高。
       二、平面布置位置:
       详细部署计算机信息点、电话点、电视终端、电视前端放大器、分配器箱平面布置位置,并要求电气专业设置相应的单相电源插座。一般电源插座与计算机信息插座外沿间距200mm。并告知每层平面计算机信息点的计算负荷(考虑同时系数),由电气专业提供电源。
       三、信息点供电要求
       一般工程中计算机终端不由机房UPS供电,办公楼计算机电源最好有单独的配电箱,不与普通照明共用配电箱。
       8.5 网络系统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通知》(浙政办函〔2003〕8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5号)的要求和规范,进行新大楼的网络系统建设。
       网络系统的设计,应主要考虑如下的因素:
       1、网络设计应符合省、市有关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2、总体网络平台的设计采用千兆以太网技术组网,包括核心、汇聚和接入三个层次;
       3、核心层包括2个核心节点,位于主机房,组成冗余系统;
       4、汇聚层为1个汇聚节点,位于附楼,通过1000M光纤双归上连到2个核心节点;
       5、接入层包括各楼层接入节点,位于各楼层(或几个楼层一个)的弱电间内,通过1000M接入汇聚节点(附楼)或核心节点。为端终PC提供10/100M的桌面接入服务,同时应具备划分VLAN的功能。
       6、网络系统应考虑安全体系的设计,包括:访问控制、病毒防治、入侵防护、日至审计、安全评估、安全修复等。
       8.6 视频会议室
       新大楼设计时,应考虑预留视频会议室位置。在该会议室中将建设一套视频会议系统,连接市建委上级机关、各县(市)、区的建委,视频会议终端的数量按16个设计。
       视频会议主会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我委领导及各业务处室工作的便利性,放置在适当的楼层。主会场可召开160人的会议,并在该会议室中将配备必要的大屏幕显示系统、扩音系统、会议系统及控制系统等。
       8.7 电子培训室
       为促进我委的人才培训工作,新大楼还应设计电子培训教室。放置在适当的楼层。可容纳至少50台终端的规模,并在培训室中将配备必要的投影系统、扩音系统、发言系统等。
       8.8 小结
       随着我委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委日常工作将越来越依赖各种信息化设施、工具。机房作为各种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集中存放地,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地。为保证将来机房能安全、高效的发挥作用,就要求新大楼设计单位,在进行大楼总体设计时,与我委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充分交流和沟通,充分了解机房建设的各种要求,征求他们的意见,共同做好大楼的总体设计工作,为将来机房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