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原文: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