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行动方案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5-06-01 14: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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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宁波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城市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显著增加,交通供给与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城市交通拥堵日趋严重。为有效解决宁波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浙江“两富”战略,根据省委、省政府五年内解决浙江省城市交通问题的任务要求,结合宁波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宁波城市交通主要问题是通勤(上、下班)交通问题,通勤交通中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相对过低而小汽车出行比例相对过高导致早晚高峰拥堵常态化,因此,宁波城市交通问题重点是解决通勤交通问题,而这种交通需求结构不合理是交通供需矛盾突出的最主要根源。宁波市城市交通问题解决的总体思路是要在继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大力加强交通系统管理,着力优化、调整交通需求结构,逐步控制个体机动出行需求,促使个体机动出行向公共交通出行转化,逐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市交通模式。
  城市交通问题解决应秉承“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以解决“人”的出行问题作为基本立足点和最终归宿。同时遵循交通发展四大基本原则,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控制小汽车需求、积极倡导慢行出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原则,大力推进“六大行动”,即道路网络完善行动、公共交通提升行动、慢行交通提升行动、停车体系优化行动、交通管理优化行动、需求管理强化行动,至2017年底前基本解决宁波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形成完善的城市交通系统,营造“有序、畅通、安全、舒适、和谐”的交通环境,实现市区【注1】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注2】由现状的17.7%提高到40%以上,全大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5%以上;中心城区【注1】主要干道平均行程车速【注3】由现状的18.5公里每小时提高到25公里每小时以上,全大市【注1】由现状的21.2公里每小时提高到30公里每小时以上;中心城区每日通勤时间【注4】由现状的60分钟下降到40分钟以下,中心城区与周边各组团间出行时间小于60分钟。
  二、实施路径
  解决宁波城市交通问题既要强调扩大供给,即重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好交通资源,也要强调控制需求,即重视城市交通需求结构调整优化,分配好交通资源。从目前来看,应该“扩大供给”和“调控需求”并行并重,一方面通过设施建设提供好资源,另一方面优化调整分配好资源。总体上,城市核心区【注1】在资源分配导向上应以公共交通、慢行交通需求为主导,而在城市外围空间则应适当兼顾公共交通和小汽车需求。从长远来看,由于城市土地尤其是城市交通用地刚性制约,城市交通供给有限,应该更加注重城市交通需求控制,特别是要注重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从根本上减少小汽车出行需求,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根据总体思想、原则和目标,结合宁波市目前实际情况及国家“公交都市”的建设要求,宁波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应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协调推进。近期,在2013年底南北快速路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宁波快速路网骨架初步形成前,重基础建设和公交导向;中期,在2015年底轨道1号、2号线全面运营、宁波城区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重构前,重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远期,在2016年后,重需求管理和空间引导。
  ——近期(2012年~2013年底):以基础建设和公交导向为重点,通过基础建设,增加道路供给,完善道路交通系统;通过公交导向,启动公交专用道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引导居民公交出行,尤其是要注重解决东西向通勤交通问题;以“加强停车管理”为抓手,遏制小汽车在核心区的出行需求,加快外围区停车设施建设,优化停车结构。
  ——中期(2014年~2015年底),以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为重点,通过资源整合,构建轨道、公交、公共自行车多模式、一体化的公交服务体系;通过结构优化,大幅提高公交出行比例,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远期(2016年~2017年底),以需求管理和空间引导为重点,通过需求管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经济杠杆作用,实现交通供需动态平衡;通过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空间布局优化,通过城市空间布局优化进一步强化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公交出行比例达到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的基本要求,从根本上避免形成新的城市交通问题。
  三、行动计划
  宁波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管齐下,疏堵并用,动静结合,全面实施六大行动:
  一是道路网络完善行动。构筑快速路网,打通断头路,加快过江通道建设,深入推进城市拆违行动,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完善支路网,形成以快速路网为骨架,主次干路为支撑,支路网为补充,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道路网络体系,为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二是公共交通提升行动。形成以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为骨架,常规公交为基础,出租车为补充,公共自行车为延伸的多模式、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打造路权优先更有保障、线网层次更为丰富、运营服务更为可靠、设施规模更为充足、行业管理更为先进的公交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交服务品质。
  三是慢行交通提升行动。按照“连续成网、便捷接驳、相互分离、环境提升”原则,以拓展轨道公交服务范围和连接公共休闲空间为重点,延伸慢行接驳网和慢行休闲网,推广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构建安全、通达、便捷、舒适、绿色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满足市民日常出行与休闲健身需求。
  四是停车体系优化行动。扩大停车设施供给【注5】,优化停车场供给结构,强化停车设施空间布局。加强停车管理,规范有序停车,提高停车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结合城市拆违行动,加大停车场建设,推进停车产业发展。利用价格杠杆进一步调控停车需求,优化停车选择,达到减少小汽车出行的目的。
  五是交通管理优化行动。建设智能化的城市交通运行管理体系以适应现代城市综合交通发展需要。以优化交通运行组织,提高交通设施使用效率为目标,全面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实现道路交通状况的实时监测、交通信息实时发布等,为居民出行提供便捷交通服务。
  六是需求管理强化行动。综合利用经济杠杆和政策措施,通过出行管理、设施供应、总量调控等手段合理引导机动车拥有和使用,缓和机动车过快增长,降低使用强度,促进城市交通方式结构优化,使道路交通状况达到群众满意水平,使交通发展与城市化格局协调融合。
  四、工作任务与职责
  (一)近期工作任务
  1.构建快速路网体系。加快南、北外环快速路建设,加快启动世纪大道快速路改造,强化东外环快速路功能整治,与机场快速干道初步形成中心城区快速路网骨架,
  2.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轨道1号线和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同步开展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换乘无缝衔接,积极启动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研究与整合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换乘接驳体系,制定并启动项目实施方案;研究轨道交通票价方案。
  3.构建公交专用道网络。通过整合现有道路资源,构建公交专用道网络,建成环城西路、中兴南路-钱湖北路等公交专用道。以南北外环快速路主体工程基本建成、轨道建设占用路面恢复、永达路桥启动建设为契机,研究并推动南、北外环快速路、中山路、联丰路-柳汀桥-药行街-百丈路、兴宁路等公交专用道建设;结合智慧交通建设,研究并建立智能化公交优先信号控制系统。
  4.打通道路交通节点。实施城市交通拆违行动,继续实施桑田南路(永达路-长寿东路)、沧海路(昌兴街-兴宁路)等16条断头路的建设;开工建设新江桥等重点过江通道,加快推进新典路、四明路、院士路、中兴路等过江通道前期工作;提升惊驾路(外滩大桥-朝晖路)等瓶颈路段道路等级。
  5.推动慢行系统建设。推进“三江六岸”核心区绿道慢行系统建设;研究制定过街通道实施方案,启动核心区行人过街通道建设,推进行人过街信号灯和安全岛设置,构建完善的慢行系统。
  6.推进停车体系建设。摸查中心城区停车供给资源,清理整顿停车资源擅自改变用途、占用、出租等现象;结合城市拆违行动,增加公共停车设施供给;修编《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优化核心区停车泊位供应,扩大外围区停车泊位供应,在外围轨道、公交枢纽充分设置停车换乘场站,启动建设一个外围货车停车场,实现停车场合理布局和有效利用;研究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政策,促进停车结构优化;修订《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进一步优化和提高各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标准;研究并加大居住小区停车供应,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积极引进巷道堆垛式、垂直提升式、垂直循环式等智慧立体机械停车设施。
  7.加强停车系统管理。以严格的停车管理遏制交通需求过快增长,逐步取消免费停车供给,进一步提高停车收费基准价,拉大停车费地域差、路内路外差,以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调控中心城区停车需求,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泊位;对违法停车进行严格管理,大幅降低道路违停车辆数量。
  8.提高交通系统管理水平。打造“智慧交通”,加强动、静态交通诱导系统等建设;优化区域交通组织,重点推广单向交通;实施交通流量均衡措施,实施禁左、空驶车辆限制等管制措施;强化交通秩序管理,规范道路交通行车秩序;强化文明宣传,培育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养。研究扩大“禁货”范围至绕城高速,优化城市货运交通组织;研究立法《宁波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提供强有力道路交通执法保障。
  9.强化交通需求管理。鼓励发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单位班车服务,扩大错时上下班范围,有条件推进弹性工作制。研究拥堵收费、“单双号限行”、提高停车收费等限制小汽车出行的政策,加强小汽车使用控制;研究“购车自备停车位”、“车牌拍卖”等控制小汽车增长的政策,加强小汽车保有总量的控制。
  10.提高公交服务保障能力。整合现有公交运营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给,研究制定公交场站站点布局、公交线网优化标准。市区新辟公交线路10条,优化公交线路20条,新建鄞州区公交综合枢纽站和首末站3个,新型公交候车亭100个。完成中心城区至余慈组团的市域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革,推动中心城区至南三县(市)的客运班线集约化改造;结合轨道1、2号线布局,开展城市组团内部与组团之间的中等运量有轨电车的可行性研究,与轨道交通形成有效互补;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启动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试点建成600个网点,投放15000辆公共自行车;同时,开展下一轮公共自行车实施方案研究;推出市区公交1小时免费换乘措施,提高公交出行的吸引力。实现市区“无线公交站牌”覆盖,继续推广“智能公交站牌”覆盖。
  11.申报创建公交都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二批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按照“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设施更完善、运营更安全、管理更规范”的考核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协调保障,完善扶持政策。
  (二)中期工作任务
  1.继续完善道路网络建设。基本完成世纪大道快速路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快速路网体系。结合区域开发,优化主次干道体系,完善支路网。启动邵家渡桥、西洪桥等过江通道建设。推进航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
  2.完善公交专用道网络。全面推进南、北外环快速路、中山路、联丰路-柳汀街-药行街、兴宁路、鄞县大道、人民路-灵桥路、福明路、福庆路-院士路的公交专用道设置,形成“七横五纵”的公交专用道网络;持续推进公交专用道网络拓展,原则上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新建或改建时,同时在该道路或相邻并行道路上布设公交专用道,并对公交专用道沿线交叉口实施公交优先信号控制。
  3.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延伸绿道系统建设,建成“三江六岸”核心区绿道慢行休闲系统;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达到800个,投放2万辆公共自行车,基本建成网点布局合理、服务质量优良的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
  4.继续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建成轨道1号线和轨道2号线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营,加快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
  5.推进公交枢纽、场站建设。建设集公路、铁路、机场、公交等多种运输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各种客运方式的有效接驳;推进东部新城、镇海区两个公交综合场站,以及梅堰路、海晏路等十个公交首末站建设。
  6.优化公交运输体系。建立“一城一交、城乡一体”的公交运营管理体制;整合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实现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间的协调互补;加快建设“快-干-支”三层次常规公交线网,推广高峰巴士、商务快巴、小型支线公交,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公交需求。依托城市高快速路或公交专用道,开通中心城区与余慈组团,至奉化、宁海、象山南部组团,以及组团间、车站枢纽间、客流集散地间的大站快车,启动城市组团内部与组团之间的中等运量有轨电车建设。
  7.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充分发挥SCATS 系统和电子警察系统功能,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动、静态交通信息诱导系统;重点建设交通综合信息平台,构建交通仿真决策系统,全面打造智能管理平台。
  8.强化停车体系建设和管理。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结合建设项目,统筹安排资金,全面实行停车场投资、经营、管理优惠政策,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全面推行差别化的停车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中心区域的停车费,有效控制中心城区过度密集的小汽车集散量和滞留量,建成一个外围货车停车场,以停车场站建设和管理为抓手,实行“以静制动”的需求管理政策。
  9.提升出租车服务品质。适当增加出租车投放力度,从目前千人拥有1.1辆出租车水平逐步达到千人拥有2 辆的大城市标准。市区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到70%以上。更新改造市区出租车计价器,实现甬城通卡刷卡功能。初步建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即时电召、电话预约和服务评价,提高覆盖率和满意度,减少出租车空跑和乘客等待时间。适时引导并推动城市小汽车租赁业发展。
  (三)远期工作任务
  1.公共交通引导空间发展。合理安排交通与土地利用开发建设时序,制定土地利用与交通协调发展相关政策、标准。加快新一轮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研究建立开发项目与配套道路、公交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制度。
  2.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适时评估路网建设和公交整合效果,结合交通拥堵的时段特征、区域特征,重点针对小汽车使用,强化经济杠杆调节作用,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研究实施道路拥堵收费,所收费用全部用于公共交通发展和道路建设。
  3.适度调控机动车总量。适时评估路网建设和公交整合效果,在不违背公平原则和不挫伤机动化早期居民拥有小汽车积极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机动车总量调控,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的过快增长。
  (四)工作职责分解
  宁波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任务及职责分解详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刘奇市长任组长、王仁洲副市长任副组长,公安、城建、交通、规划、城管、发改、国土、智慧办等市级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统筹安排工作进程,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有效保障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拥堵治理作为提高群众生活满意度的首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分工,理清工作思路,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按照行动计划要求狠抓项目实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高标准完成。各县(市)区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联动机制,形成上下合力。
  (二)加强要素配置,保障工作实施。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资金、土地、人力等要素保障。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财政投入,积极吸引各方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现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加大项目建设的土地保障,优先安排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用地。配足配强技术、管理人才,充分依托科研院所,组织开展公交优先信号和公交专用道设置、城市交通基础数据库构建、公共交通衔接体系、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接驳体系等专项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加强监督考评,落实工作奖惩。要建立健全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充分运用行政监察、政务督查等手段,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监督、考评,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责任心缺乏、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相关规章制度予以惩处。

  附件:宁波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任务及职责分解

  注释:
  【1】区域范围定义。由于各部门统计口径不一致,且交通治理目标范围有差异,行动方案中出现几个区域概念:
  全大市:宁波市全域行政区划范围。
  市区: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个市辖区。
  中心城区:市区建成区。
  核心区:交通问题异常突出,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宁波核心区域,包括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部分区域,东起福庆路,南至鄞州大道,西临机场路,北接永丰北路-西草马路-通途路。
  【2】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也称公交出行分担率,即公共交通出行占出行总量的比例。由于各部门统计口径不一致,目前主要包括三种说法:全方式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公交都市”口径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和公交化出行分担比例。目前,宁波市区这三种口径公交分担比例依次分别为13.3%、17.7%和21.5%,各自定义如下:
  全方式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通常意义上的公交出行分担率,公共交通出行包括常规公交和轨道交通出行;出行总量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步行等各种方式出行。
  “公交都市”口径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公共交通出行包括常规公交和轨道交通出行(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还包括公共自行车出行);出行总量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出行,不含步行出行。
  公交化出行分担率:考虑到出租车是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公共交通出行包括常规公交、轨道交通和出租车出行;出行总量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出行,不含步行出行。
  大幅度提升公交出行比例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核心工作和关键手段,参照“公交都市”的要求,公交出行比例应该提升到40%以上。按照第一种口径,公交出行比例增幅最大,效果最明显,但是实现难度较大;按照第三种口径,公交出行比例增幅最小,对交通拥堵治理效果不明显。按照第二种口径,公交出行比例增幅适中,与“公交都市”定义一致,也与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公交分担率口径一致。因此,这次行动方案中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采用第二种口径定义。
  【3】主要干道平均行程车速。由中心城区抽样调查重要主千道、快速路的行程车速,并根据道路长度加权平均得出。
  【4】每日通勤时问。居民每天上、下班出行时间总和。
  【5】 停车泊位。由于没有宁波市老小区停车泊位数的详实统计,目前,规划、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停车泊位数据还不完整。对于省要求2013年停车泊位翻番目标,需要针对宁波实际情况,在详细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为此,特意做出模糊处理,不提现状停车泊位数,不提停车泊位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