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房屋安全管理职能,层层落实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房屋安全意识,切实发挥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督促作用,防止和减少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镇、街道创新思路,通过小城镇建设、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联户自建、加固使用等多种模式对鄞州区危旧房进行治理改造,已取得明显的成效。
主要做法:
1、强化预警机制,全面实现房屋安全动态监测
鄞州区借鉴兄弟区县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建立“保险+服务”的新型管理模式。利用保险公司管理力量和服务保障,通过第三方监测单位的技术,对全区2000年底前竣工的(按市建委标准,经排查确认的一至四级房屋和历年鉴定为C级局部危房、D级整体危房的多层住宅)8044幢城镇住宅楼列入第三方动态监测范围。截至7月,监测单位共计巡查房屋756幢、7377幢/次,巡查建筑面积为177.913万平方米,入户检查955户,全面掌控房屋安全状况,并对巡查中发现严重威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强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完善房屋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网格化日常监管工作实行“一格一员”、“一格多员”的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原鄞州区已建立23个大网格,447个中网格,1247个小网格,1719名房屋安全监管员制度。原江东成立了区监管员65名、房屋安全管理员451名。全区初步建立专人检查、专人监管、专人负责的常态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街道、社区、片区的三级监管网络和属地为主的日常监管体系,并监督第三方巡查机构的正常工作开展。
3、创新方式方法,有效推进危房解危
目前鄞州区仍有一定数量的危险房屋,因地理环境、资金等原因,危房解危依然存在诸多困难。为加快解危进度,在原有危旧房改造模式的基础上,对国有土地上危旧房治理改造推行“3883”工作法。即确定“属地管理、业主主体,突出重点、分类治理,解危优先、项目结合”的3大工作原则;建立起排查、建档、巡查、监测、预警、执法、应急、解危等8个环节相紧扣的工作机制;落实房屋安全监管员制度、日常巡查制度、高效执法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安全信息建档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灾害性天气值班制度等8项工作制度;创新“保险+服务”、“货币+存量房”、“征收补偿方案+征收意愿征询”双同步等3种工作举措。“3883”工作法的推行将有效解决鄞州区危房治理中责任不清,制度不严,落实不到位的不合理现象。
4、坚持城乡统筹,加强农房治理力度
按照省、市2017年底完成D级农房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考核任务,鄞州区政府委托区住建局制定政策,总体牵头指导,各镇、涉农街道积极动员,区、镇、村三级联动,上下拧成一股绳,层层落实责任,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形成破竹之势,因地制宜做好“一户一策”,及时研究腾、拆、改、建等治理方案。截至8月份,鄞州区已全面完成133户农房治理改造(包含2户C级困难家庭),完成率100%。同时为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加速城乡统筹进程,在总结原有农房改造的基础上,鄞州区正积极拟定《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实施意见及资金补助办法》,办法的出台将结合区新农村改造政策共同助力全区各镇及涉农街道的农村危旧房治理的推进速度,从快落实省、市下达的治理改造任务。
5、推进装修管理力度,为房屋使用安全打好基础
强化装修日常巡查,一是加强房屋装修备案监管。由各备案服务点(各小区物业公司、各房管所)根据通知要求收集、整理住户装修备案纸质资料,告知业主相关装修禁止事项,把违规装修控制在萌芽阶段。二是加强房屋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违规装修案例警视等形式,广泛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知识;三是强化房屋装修管理网格化监管,由街道、社区、物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装修进行专业巡查,巡查人员对每一次装修巡查做好巡查台账,发现、记录、处理好巡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对存在的违法装修行为及时通知整改。
6、强化应急处置,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为使房屋应急抢险工作运转更加协调顺畅,根据《建立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255号)、《关于做好我市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15〕164号)等文件精神,成立房屋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制定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应急救援职责,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确保发生房屋险情时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到位、人员队伍到位、资金物质到位、保障措施到位、信息传递到位,使房屋应急抢险工作运转更加协调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