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海润路(港城路-港通路)工程勘察设计发布招标公告,标志着梅山区域首个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工程项目进入实质性招标阶段。
该项目是《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自核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甬资交管办[2020]3号)自8月15日施行以来,首个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项目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所有进入定性评审且未被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或无效标的投标人均作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再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按照优中选低原则,采取票决+价格定标法确定中标人。
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最重要目的是改变以往评标定标全部由评标专家决定的做法,消除招标人无定标决策权的弊端,让定标决策回归市场主体,突出招标人的择优定标权;同时,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公正评标、阳光定标。
根据新办法规定,下一步梅山勘察、设计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邀请招标的项目均应实施“评定分离”模式招标,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