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新增“浙东民居”样板村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3-10-18 15: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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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建发〔2023〕70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批村庄设计落地试点评价验收及“浙东民居”样板村创建评估工作的通知》《宁波市“浙东民居”样板村申报评估办法(试行)》(甬建函〔2021〕58号)等要求,我局对原培育单位、储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专家评估。经研究,决定将镇海区庄市街道永旺村等6个村庄提升为“浙东民居”样板村创建单位,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宁波市“浙东民居”样板村创建单位名单(新增):

镇海区:庄市街道永旺村;

奉化区:莼湖街道章胡村;

余姚市:鹿亭乡中村村;

慈溪市:龙山镇徐福村;

象山县:东陈乡东湾村、鹤浦镇港湾村(双下湾村)。

请各地督促创建村庄抓好后续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参加验收,积极打造成为优秀“浙东民居”样板村。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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