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第五届“宁波最美绿道”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6-19 11: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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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建函〔2023〕102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展示宁波绿道品牌特色,发挥精品绿道工程的引领示范作用,高质量推进绿道网建设,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宁波最美绿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经各区(县、市)、开发园区申报,评选出5条“宁波最美绿道”,并参评第七届“浙江最美绿道”。

二、活动安排

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原则,在活动资格申报、县级推荐、抽查核实的基础上,采取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动部署(6月20日前)。印发评选活动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园区绿道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宣传与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二)资格申报(6月30日前)。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负责做好本辖区的申报工作,并向市级绿道牵头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要求各地至少申报1条绿道。

(三)公众投票(7月25日前)。在“宁波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上设立互动投票模块,供公众投票。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转发,同时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互动传播。

(四)专家评审(8月1日前)。会同有关部门以申报材料为依据,按照候选名单通过实地抽查、专家评审等评定拟公布名单。

(五)公示公布(8月5日前)。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示第五届“宁波最美绿道”拟公布名单,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活动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通过网络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绿道建设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激发广大群众使用绿道、参与绿道的热情。

(二)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实地照片及影像资料。绿道地图应真实准确,清晰明了,易于识别,内容丰富。实地照片要求精选照片20张以上(JPG格式,照片像素2M以上,其中全貌照片不少于2张),要体现绿道的整体效果、局部效果及人文气息。影像资料不超过1分钟,图像清晰、解说清楚,按照先整体(系统性、联通性、概貌性)、后局部(重要节点、主要内容、活动组织)的思路,体现绿道特色风貌。

请各地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浙政钉反馈至联系人。材料要求文责自负,因文稿及图片引起的法律纠纷,评定单位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联系人:文瑜,联系电话:18857496759(浙政钉同号)。


附件:第五届“宁波最美绿道”申报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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