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发〔2024〕29号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宁波市村庄设计落地试点单位评价验收办法(修订版)》(甬建函〔2023〕112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县、市)初审、市级评价验收,现将第三批村庄设计落地试点单位村庄设计编制阶段评估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一、村庄设计编制验收优秀村庄(9个)
北仑区:大碶街道城东(城联)村;
鄞州区:东钱湖镇绿野村;
奉化区:西坞街道余家坝村;
余姚市:大隐镇章山村;
慈溪市:观海卫镇白洋村、龙山镇王家路村;
象山县:定塘镇定山村、定塘镇宁波站村、墙头镇舫前村。
二、村庄设计编制验收合格村庄(12个)
海曙区:集士港镇广昇村;
江北区:洪塘街道慈江村;
鄞州区:塘溪镇沙村;
奉化区:尚田街道金地寺村;
余姚市:小曹娥镇建民村;
慈溪市:匡堰镇倡隆村、坎墩街道四塘南村;
宁海县:长街镇青珠村、一市镇东岙村、深甽镇大洋村;
象山县:西周镇儒雅洋村、大徐镇相思岭村。
请各地根据本次验收结果,高质量做好第三批村庄设计方案落地工作,推进农房建设改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