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宁波市2024年度第五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第九条:特别注意事项):
一、报考类别及考试模式
报考类别: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B类)、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考试模式:采取计算机网络闭卷考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22〕11号)(附件1)中第(六)、(七)条要求的相关人员。
2、考试报名仅限于注册地在宁波市已取得建筑施工资质并从事施工活动的企业。外地企业、其他企业或个人恕不受理。
3、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参加一个类别单次报名,重复报名或多个类别报名视为无效。
三、报名流程、时间及要求
1、账号注册:考试报名网址为(https://zjks.etledu.com/),请选择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首先企业通过该网址,选择“企业”角色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登录,为考生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并完成相关承诺(具体步骤见附件2:考试管理系统(三类人员)—企业篇);然后考生通过该网址选择“考生”角色进行注册,检查相关报名材料是否准确,并完成相关承诺(具体步骤见附件3:考试管理系统(三类人员)—考生篇)。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时至2024年10月18日24:00时,审核排班时间:10月21日-10月29日。
3、企业和考生要根据工作安排选择报名,确保报名的考生能按时参加考试,做到不缺考,不浪费考试名额。对于缺考率较高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考试中弄虚作假及作弊人员,进行作弊标记,标记后的考生成绩无效,转入黑名单,作禁考24个月处理,同时通报批评其所在单位。
4、“三类人员”考试不收费。
四、考试资料(题库可至报名网站下载)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题库(2024版)(附件4);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考试题库(2024版)(附件5);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2024版)(附件6)。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11月初,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77号2幢3楼,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六、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考试结束日。具体考试安排将在考试报名网站上公布(https://zjks.etledu.com/),报名企业及考生可以自行查询时间、地点并下载打印准考证,无须单位盖章。
七、相关事项
1、考前培训
因机构改革,我站不再组织考前模拟训练,如有需要,可登陆网站(http://ningbo.zhujianpeixun.com)咨询市建筑业协会,电话:0574-87311703。
2、考试要求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且与准考证核对无误方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参加考试。考生进入机考教室应保持良好的考试秩序,除必要的文具外,严禁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通讯工具及电子存储设备等,如有带入,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3、考试成绩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公布后3年有效。考试批次结束后,成绩以浙江省建设信息港(http:/jst.zj.gov.cn)“办事服务”栏查询为准。
4、证书核发
考生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http:/jst.zj.gov.cn)查询到成绩通过后,可至浙江省政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申请证书核准。相关操作指南,请咨询0571-85216767。
八、 咨询电话: 89180504(服务大厅) 杨老师、赵老师
技术服务电话:400-999-9355转1
九、特别注意事项
1、企业信息及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报名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如有错误责任自负,考生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不予考试。信息一旦上报一律不予修改或撤回,请审慎核对后再提交报名。
2、上传的照片(近期清晰一寸白底电子证件照)、身份证、学历或职称扫描件、企业安全培训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等文件,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可以清晰辨认,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通过。
3、因照片模糊、非近期照片等原因导致人脸识别无法通过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并计入缺考。
4、请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报名、打印准考证,不要提前打印,以免造成准考证信息错误,如有错误,责任自负。
5、报名成功后,请各企业经办人及时下载考试题库并发送至考生。对于未履职企业,将暂停报考资格。
6、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5日17:00前完成第一遍提交,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留有修改并再次提交的时间。
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22〕11号)
7、三类人员培训证明
8、C证工作证明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