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燃气行业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发布日期:2025-05-06 13: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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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BC16-2025-0001

甬建发〔2025〕11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各燃气企业,各设计企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设计质量监管,确保燃气安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燃气工程,都应当纳入设计质量监管和施工图审查范围,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规避施工图审查。

(一)单独立项、城市门站(含)以内的燃气工程;

(二)随市政道路、房屋建筑配套的新(改、扩)建的燃气工程;

(三)其他依法需要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的燃气工程。

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以下的燃气拆除、改动、迁移工程,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要求,由相关主体履行监管责任,不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但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应当将燃气部分的全套图纸及时上传到宁波市建设工程数字化监管系统。

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第十四条第(九)款要求的燃气管线改动、迁移工程(含临时)等各类燃气工程和不纳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调整范围的城市门站以外的输气管道工程、燃气作为工业原料使用的工程,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知。

二、厘清责任边界

随房屋建筑配套的新(改、扩)建燃气工程,房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和装配式、全装修、燃气等各工序工种的抓总协调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燃气和供热、供电等管线、仪表器具的交叉避让有效间距等审查和复核,并签字确认,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单位主动对接相关燃气经营单位做好交底,地勘之前掌握地下燃气管线情况。燃气管道安全审查纳入施工图联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将项目地下部分施工图推送燃气经营单位提出意见,相关意见纳入施工图审查意见。

三、强化施工图审查监管

随市政道路、房屋建筑配套的新(改、扩)建燃气工程,燃气部分施工图全面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燃气施工图报审时应要求提供主体、装配式结构、全装修和幕墙设计单位盖章确认的《燃气设计技术复核表》。

随市政道路配套的新(改、扩)建燃气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主动和燃气公司对接,在提交市政道路项目施工图审查时同步提交燃气设计图纸,并在审图系统的附件材料中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市政道路设计单位应当就燃气设计对市政道路设计的不利影响等提出复核意见,确保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查。

随房屋建筑配套的新(改、扩)建燃气工程,表前(含表)部分应当在提交装配式专项施工图审查时,同步提交燃气设计图纸;表后部分应当在提交全装修专项施工图审查时,同步提交燃气设计图纸。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有关设计规范和政策文件开展燃气施工图审查。燃气施工图审查费用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及《宁波市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单独立项、城市门站(含)以内的燃气工程应按照一般市政项目建设流程办理有关施工图审查手续。

四、设置过渡期限

在本地施工图审查机构达到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审查人员数量标准、且取得省建设厅批准的燃气施工图审查资质前(即过渡期),随市政道路、房屋建筑配套的新(改、扩)建燃气工程和地质勘察涉及地下燃气管理安全的建设项目,暂由市住建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燃气专项施工图审查。其他建设项目仍按原要求,委托具有市政(燃气)施工图审查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6月1日后新立项或备案的项目按本文件执行。



附件:1.燃气设计技术复核表(主体设计单位)

2.燃气设计技术复核表(PC设计单位)

3.燃气设计技术复核表(装修设计单位)

4.燃气设计技术复核表(幕墙设计单位)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燃气设计技术复核表(主体设计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燃气工程设计单位:

技术复核单位(主体设计单位):                                  年  月  日                               

技术复核内容

技术复核

评价说明

技术复

核结论

专业负责人签字

结构

安全

燃气工程设计是否影响建筑结构及构件的安全




管线

交叉

碰撞

复核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相关净距是否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规范的要求。




燃气表

安装

要求

复核燃气表的安装场所、安装位置、安装距离是否符合燃气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是否便于检查和维护。




燃气

应用

安全

一、一般要求:复核燃气管道的防腐、连接方式及走向布置、敷设方式;复核管道材料及管道附属设施的选型、设置、安装方式;复核燃气管道与其他设备设施的间距;复核燃气的监控设施设置及防雷、防静电、通风排烟的设置要求是否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规范的要求。

二、场地设计:确保燃气输配管线、燃气调压设施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不得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动用明火;不得从事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核实室外调压表箱设置位置等,核实是否满足防火分隔及与外墙开口处安全间距要求等。

三、消防设施:1、复核燃气设备与消防设施(如消火栓、喷淋系统等)的布置是否冲突,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2、复核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复核燃气设备设施是否满足消防的防火、防爆、通风要求,是否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规范的要求。

四、通风与排烟:1、复核用气场所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燃气设备使用要求;复核用气设备排烟设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人防

复核燃气管道设计是否满足人防设计相关要求,复核燃气管道是否有穿越人防工程主体结构。




防雷

复核燃气管道及设备的防雷、防静电与主体防雷、防静电设计的衔接,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技术复核单位公章                        技术复核单位设计资质章



附件2 


燃气设计技术复核表(PC设计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燃气工程设计单位:

技术复核单位(PC设计单位):                                  年  月  日                               

技术复核内容

技术复核的评价说明

技术复

核结论

专业负责人签字

管线交叉碰撞

复核燃气管道与预制构件的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是否冲突;复核燃气管与预制构件内其他管线的交叉情况,确保无碰撞。




协调燃气管与预制构件的连接节点,确保施工可行性。




燃气表箱安装位置

复核燃气表箱与预制构件的安装位置是否冲突,确保其安装空间符合要求。




燃气应用安全

燃气工程(居民生活用气、商业用气)的构造措施、燃气管道和燃气用具的敷设与预制构件的留孔、预埋、封堵措施等对应。




防雷

复核燃气管道及设备的防雷、防静电与预制构件防雷、防静电设计的衔接,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技术复核单位公章                        技术复核单位设计资质章



附件3 

燃气设计技术复核表(装修设计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燃气工程设计单位:

技术复核单位(装修设计单位):                                年  月  日                               

技术复核内容

技术复核的评价说明

技术复

核结论

专业负责人签字

结构安全

燃气工程设计是否影响建筑结构及构件的安全




管线交叉碰撞

复核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相关间距是否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规范要求。




燃气表

安装要求

核燃气表的安装场所、安装位置、安装距离是否符合燃气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便于检查和维护。




燃气应用安全

一、一般要求:1、复核燃气管道的防腐、连接方式及走向布置、敷设方式;复核管道材料及管道附属设施的选型、设置、安装方式;复核燃气管道与其他设备设施的间距;复核燃气的监控设施设置及防雷、防静电、通风排烟的设置是否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规范的要求。2、复核燃气燃烧器具、家用燃气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的选型、设置、安装是否满足《居民和商业用户管道燃气管理导则》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1、复核燃气设备与消防设施(如消火栓、喷淋系统等)的布置是否冲突,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2、复核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四、通风与排烟:复核用气场所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燃气设备使用要求;复核用气设备排烟设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人防

复核燃气管道设计是否满足人防设计相关要求,复核燃气管道是否有穿越人防工程主体结构。





技术复核单位公章                        技术复核单位设计资质章



附件4 


燃气设计技术复核表(幕墙设计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燃气工程设计单位:

技术复核单位(幕墙设计单位):                                年  月  日                               

技术复核内容

技术复核的评价说明

技术复

核结论

专业

负责人

签字

燃气表安装要求

复核燃气表的安装场所、安装位置、安装距离是否符合燃气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是否便于检查和维护。




燃气应用安全

燃气管道(燃气室外立管、燃气引入管)的敷设应满足燃气设计相关规范的要求。室外调压表箱设置位置等,是否满足防火分隔及与外墙开口处安全间距要求等。




防雷

复核燃气管道及设备的防雷、防静电与幕墙防雷、防静电设计的衔接,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技术复核单位公章                        技术复核单位设计资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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