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发〔2025〕19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发改、财政、商务、经信、生态环境、教育、卫健、公安、民政、文化广电旅游、人力社保、营商环境建设、能源主管部门,各消防救援大队:
现将《宁波市数字家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9)》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波市公安局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宁波市能源局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7月7日
宁波市数字家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9)
数字家庭是智慧城市最小的细胞。建设数字家庭是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是全面提升建设项目数智化、新能源化、绿色化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建设数字家庭,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建设要求,以住宅为空间载体,以智能家居为应用场景,数字赋能“好房子”建设,推动智能家居产业和住宅产业深度融合,持续提升管理韧性、设施韧性和空间韧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和用户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以住宅为空间载体,建设数字住房,逐步打造绿色建筑新产业生态。坚持分类推进,示范引领。针对保障房、普通商品房、高品质住区等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等不同特点,根据不同人群、不同需求,推动住宅从“个性时代”向“场景时代”转变。坚持住宅为主,公建协同。以家庭为数据枢纽,以居民需求驱动公建由“被动供给”转向“主动服务”,逐步构建闭环社区生态,打造15分钟数字家庭生活圈。坚持技术适配,安全可控。树立主动安全理念,切实保护住户隐私;通过政策引导、标准赋能,推动标准化架构技术应用和弹性设计技术创新,逐步解决跨系统兼容性问题。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数字家庭应用纳入新建项目试点,数字家庭政策和技术细则正式公布,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家庭、进楼宇、进社区持续推进。
到2027年底,数字家庭服务场景不断拓展优化,在既有建筑改造中取得突破,从“家庭”到“社区”的智能化生态链条构建完成,成为我市重点培育的新消费增长点和绿色建筑等新的经济增长点。
到2029年底,全市建筑空间智能产业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产业生态逐步建立;智能建造快速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技术进一步推广,数字家庭成为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新引擎”,成为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的“新业态”。
二、深化场景试点应用
以住宅为载体,以住区为单元,以场景化应用为牵引,通过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家庭内部家居家电产品泛在互联互通和自动化控制,拓展到家庭空间数字化服务,并依托社区和社会公共资源平台,逐步形成区域性智能生态。
(一)智慧安防应用场景。根据住户不同需求,通过安装不同功能不同型号的智能门锁,识别非正常时段开锁、长时间停留、夜间活动、陌生设备接入等潜在威胁,及时触发防护机制。鼓励和支持安装燃气浓度监测传感器和窗户自动启闭装置互联互通,确保燃气使用安全。推动在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易漏水区域部署水浸传感器和智能阀门,在低层或一楼在阳台或外墙,通过AI算法识别高空抛物、外墙攀爬等行为,多维立体保障住用安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智能看护应用场景。探索推进老年人居家智能监测机制建设,结合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人“一键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工作,促进居家养老更安全、更智慧、更舒适。针对老人或行动不便人群,鼓励通过添置智能护理机器人、呼叫装置或跌倒雷达传感器等新技术,提升养老服务可及性。鼓励根据条件划定安全区域,在楼梯口、阳台安装红外栅栏,确保儿童安全。加强宠物活动监测,加强宠物防触电保护。(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家务助手应用场景。鼓励开展“去家务化”装修,加快实现从基础的清洁任务到复杂的家庭管理转变。普及应用扫地机器人、智能洗衣机等,减轻家庭清洁负担和家务整理压力。推广应用智能烹饪等智能家务助手系统,改善厨房和餐饮管理。发展智能收纳系统、宠物照料系统、自动调节和补光功能的植物养护自动监测仪,减少居民家务时间,解决居民生活“隐形家务”痛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家庭环境调节应用场景。加强家庭温度和湿度自动调控,主动适应季节变化和人体舒适需求。加强室内外空气质量动态监测,应用PM2.5浓度等自动监测数据,实现空调和新风系统联运,减少室内污染。强化光照和视觉舒适度管理,减少眩光影响视力、夜间强光干扰睡眠节律。分时段设置照明模式,结合自然光强度自动开闭窗帘。检测现有房屋结构隔音、保温性能,合理规划传感器布点,降低外部低频噪音干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智慧医疗应用场景。深化互联网医疗服务,迭代升级城市“云医院”平台建设,持续深化上门护理等核心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进共享药房建设,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治疗预约、心理健康等服务。融合生物传感和AI技术,通过智能床垫、心率监测仪、智能应用马桶等健康管理终端,主动识别并开展住户健康异常监测,及早发现、预警、干预并送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智慧文教应用场景。支持通过智能终端访问“宁波帮”数字博物馆、网络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数智场馆,集中提供音乐、美术和国学等文化慕课,让住户在家能领略文化艺术之美。结合元宇宙技术,开发游戏等沉浸式文化消费场景。拓展家庭运用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设备应用场景,让城市历史文化虚拟与现实场景叠加,更好满足住户文化需求。推广智慧教育场景,支持通过线上直播课、精品课、慕课,选择职业技能培训、兴趣爱好培养等课程,提升知识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智慧政务服务应用场景。推进家庭智能终端接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预约服务、信息查询、社区公告浏览。支持通过终端上传资料,在线办理出生证明、社会保障、养老等事务,为住户提供政策解读、材料预审等个性服务,降低操作门槛,推动居民生活、工作向高效化、智能化转型,实现“零跑动”办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智慧停车管理应用场景。提倡住宅小区登记车辆无感通行与自动缴费。支持通过安装地磁传感器、超声波车位探测器等核心设备开展车位和消防通道状态监测,杜绝占用消防通道行为。通过负荷监测动态分布充电功率,分时充电引导,提高充电桩的智能调度能力。加强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智慧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特殊场景精细化管控措施,确保充电消防使用安全,提升住区韧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智慧物业服务应用场景。加快构建以家庭为节点的智能化服务网络,打通服务平台的数据与场景壁垒。推进物业服务向家庭延伸,支持线上预约、线下体验,加强社区生活服务的场景深度融合。通过家庭终端参与小区、社区议事决策投票,在居民侧获得“管家式”服务体验,在物业侧降低服务成本,在政府侧实现社区治理颗粒度细化至家庭单元,构建社区服务智能生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能源管理应用场景。实时监测主要高频高耗家电设备耗电量,自动调节在低价时段启动高耗能家电调备,实现峰谷电价联动,“离家模式”时执行关闭电器等操作,实现家庭能源和资源管理最优化。通过安装智能水阀等,有效实现节水管理。推动住宅小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向市能耗监测平台实行数据传输,实现公共部位能耗、屋顶光伏发电量、发电收益向住户公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强化政策保障
(一)提高应用渗透率。优先支持充分复用电力线与线管,减少破墙开槽和智能化布线。支持室内电源线及控制线采用综合布线,提升各类住宅的智能设备电力和信息网络连接能力,为住户提供工业级稳定可靠的连接。推动全屋智能基础系统建设,设置全屋智能主机,提高全屋智能设备的连接管理和控制能力。推动高品质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屋智能等数字场景应用覆盖率达到100%。支持开展现房销售的商品房中,根据不同的市场定位,加强设置安防、照明、遮阳等基本智能产品。鼓励既有建筑探索“无线方案”或“无施工”方式进行智能家居升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云医院”、专家在线咨询等数据互联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加快构建以AI为核心的智能教育体系,探索研发“数智教联体”平台,形成教育数据共享网络,支持学生个性化成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开发浙东革命根据地、海洋文化等3D建模和AR程序,增强红色文化和海洋文化体验。(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居家养老“样板间”,将居家养老床位纳入动态智能监测,纵深推进居家养老,发展银发经济。(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拓宽以旧换新范围。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大型品牌企业根据企业产品情况,建立逆向物流体系,建立全链条闭环,实现残值估价回收、以旧换新补贴、企业让利销售等一体化服务模式。统筹推动智能家居以旧换新、适老化改造和困难失能家庭等各项补贴政策,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将智能家庭主机、FTTR网关等智能家居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对应用一级能效产品或水效智能家居产品的,在原有补贴15%基础上,再增加5%补贴标准,确保补贴政策清晰精准更有力度。支持各区(县、市)结合智能家居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产业补贴政策,促进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促进产业融合。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家居产业的广泛深度应用,支持扫地机器人等各类智能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家居产品升级、消费场景重塑。加快家居产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关键环节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深入推进省级产业集群核心区建设,加大各类智能产品研发制造,支持企业朝着集成化方向发展,实现单品智能向全屋智能跃升,打造整体解决方案和智能化平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支持发展宁波方言智能家居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加强组织实施
数字家庭是未来绿色建筑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增长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建立市住建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各领域数字家庭和数字行业融合,打通信息壁垒。强化标准赋能,为数字家庭提供技术支撑。加大符合数据隐私的保护力度,防止用户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