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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处

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

2、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实施。

3、指导国家直管公房管理和代管房产、宗教房产落实政策工作。

4、指导人才安居专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5、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

胡利顺

处室电话

(0574)8918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