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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处

主要职能

1、拟订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2、组织实施市级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环卫设施、城市照明、供气、供热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管理工作。

3、负责项目储备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和协调项目建成后的移交工作。

处室负责人

蒋东辉

处室电话

(0574)89180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