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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房屋管理处

主要职能

1、拟订物业服务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城乡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历史建筑保护、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发展政策并指导监督落实。

3、指导住宅小区改造、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装修危害使用安全行为监管工作。

处室负责人

江斌

处室电话

(0574)89180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