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和区域发展处
主要职能
1、牵头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参与新型城市化推进工作,指导全市区域开发建设。
2、拟订城市更新和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计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并考核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市更新区域的城市设计和审查城市更新区域详细规划。
4、负责中心城区更新项目论证审查和统筹协调工作。
处室负责人
马家双
处室电话
(0574)89180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