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管理科

主要职能

承担存量房买卖和抵押合同的网签及备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房产交易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具体承办存量房买卖、抵押合同网签备案、购房资格核查等业务工作;承担经纪机构、评估机构日常经营管理的巡查监督工作;拟制存量房买卖、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协助督导各地落实。

处室负责人

王群霞

处室电话

(0574)89180980